对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65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6-12      发布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155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是否同意公开:

                                          办理结果:A

邢卫提案字〔2023〕70号

 

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对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次会议第654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邢台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完善机制营造氛围提振意愿强力推进我市人口均衡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现状与工作进展情况

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渐突出,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释放生育潜能,事关百姓福祉。为推进“三孩政策”落地,我市综合施策、全力做到生育办证更便捷,优育措施更有效,教育托育更惠民,养育政策更优越。

     一是做好有关政策措施衔接。清理了我市相关的计划生育文件,做好我市有关规章、措施修订、废止准备工作。

     产假优待。严格落实《河北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11月23日修订,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延长产假六十天,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延长产假九十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十五天;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每年享受各十天育儿假。

    三是以普惠托育为主发展多元化服务体系。我市先后发了《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邢台市规范幼儿园托育机构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2022年度健康中国·邢台行动考核指标评价细则》等专件,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职责分工等截至2023年4月全市从事托育服务的机构从三年前的30多家增加到目前的419家,可提供托位数从3000个提升到26456个,实现了翻倍增加,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达3.72个。品牌连锁、幼儿园托班、社区托育和单位福利性机构等4种类型实现了20个县(市、区)全覆盖,“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又可及”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在扩大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的同时积极推动托育机构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持续提升托育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优化托育服务供给,目前我市共有省级示范试点托育机构43家、市级试点机构77家。

四是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服务体系。一是医中办养,积极拓展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功能。支持医疗机构增加(拓展)养老服务功能,依托医疗资源优势,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优质健康养老服务。2020年以来,我市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以社区(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或卫生服务中心(站)为基础,通过内部改扩建等形式,建设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中心,为辖区内社区和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普惠、便捷、安全的医养结合服务,并将建设情况作为年终考评工作加分项。截止目前,我市共74家乡镇卫生院或卫生服务中心拓展了养老服务职能。二是养中办医,支持养老机构拓展医疗服务。大力推行“两个机构、一门服务”养老机构建设,保障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在具备内设医疗机构条件的养老机构中设置医疗卫生机构和护理站,并派驻医护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对老年人进行常态化健康监测和治疗,全力保障群众的基本健康需求。目前,全市221家养老机构、100多家农村幸福院实现了医疗服务支持,有效解决了养老机构专业护理不足等问题,实现了农村养老、医疗资源效益最大化。三是推动医养康护一体化建设。为进一步深化全市医养结合工作成效,提高健康养老服务水平,市卫健开展了“医养康护”一体化建设,更好的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构建集医养、康复、护理为一体的医养结合服务制度框架,提高健康养老服务质量,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到2022年底,“医养康护”一体化框架初步形成,医中办养、养中办医服务模式更加规范。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积极向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建议进一步出台鼓励生育的配套政策协调有关部门,结合《劳动法》《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相关规定,积极协助督促用人企业为哺育婴幼儿的妈妈愉快生活和工作提供扶助和支持。按照任务分工要求,推动各职能部门及县市区落实人口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发挥优势,推进“医养康护”一体化建设。坚持市场化、差异化,统筹政府、社会资源,推进医养、护理、康复一体化建设,发挥医共体、医联体和中医药在医养中的作用,使医和养的结合更加完善,群众的获得感更加明显。把“安宁疗护”作为医养结合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从政策层面进行推广和规范。持续开展“助老安康”活动,注重发挥商业养老保险的作用,切实减轻养老经济负担。继续抓好全“十四五”托育服务建设任务分解落实,确保如期完成既定托位目标任务进一步探索多元化的托育服务体系,鼓励公办幼儿园及有条件的单位、社区增设福利性托班,根据家庭的实际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多层次的托育服务,完善物业+托育”、“托幼一体”服务模式积极协调发改、财政等部门出台促进普惠托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性托育服务,扩大服务供给、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感谢贵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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