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62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5-30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144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邢发改提案字〔2023〕31号

刘晓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邢台光伏发电与新能源汽车协同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的对我市光伏发电和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关注。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截至2022年底,邢台地区共有电源装机941.69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并网装机622.94万千瓦,装机占比达到66.07%,其中光伏装机542.9万千瓦,风电装机53.86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25.33万千瓦,小水电装机0.85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73.86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比重达到37.3%。

按照“车桩相随、换充相济、适度超前、智能高效”的原则,积极推进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进一步提升充换电服务便利性。构建以住宅和办公场所充电为主、城市公共区域充换电为辅、城际间快速充换电为补充的服务体系。重点推进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全部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截至2022年底,全市已经超前布局建成了市、县一体的高效便捷充电服务体系,其中邢台市区(不含任泽区、南和区)现有公共充电站55座、充电桩600个,每县(市、区)城区现有公共充电站3座以上、充电桩30个以上,新能源轿车和物流快递车利用快充桩一般1个小时左右即可完成充电。由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低,大部分公共充电桩利用率较低,有些充电站存在缴纳力调电费情况(类似供电公司的罚款),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总体看仍处于亏损阶段。

随着光伏、储能、新能源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加速,“光伏+储能+充电”组合被越来越多的应用到市场中。2022年3月22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推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的能量和信息双向互动,开展光、储、充、换相结合的新型充换电场站试点示范。”此次您提出将光伏发电、新能源车用电、充电桩建设融为一体的建议,对今后光伏发电+充电桩建设规划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光伏发电和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2023年5月30日

628提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