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10-31      发布机构: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130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是否同意公开:同意

                            办理结果:完结

                            提案字〔2023〕23号

 

对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答复

 

尹玉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国有资产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视和提出的宝贵意见,2022年我中心开始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印发《邢台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邢台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邢服务〔20223号),并开始办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业务。

一、关于存在问题的答复

长期以来,各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相关工作相对滞后,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实践发现:部分单位存在未及时处置国有资产的问题,不仅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占用大量办公用房或库房;部分单位对政策法规及程序掌握不清,存在着未审批先处置、捐赠对象不合法等不规范行为。

我中心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以来,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邢台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邢台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一是要求各单位尽快对国有资产实物进行清查盘点,报送国有资产基数,建立国有资产台账,摸清国有资产底数;二是督促各单位尽快对闲置且达到使用年限无修复价值的国有资产进行处置;三是从严控制国有资产配置标准,不超标配置;四是依托邢台市机关事务大数据中心平台建设了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五是筹划建设市级公物仓,联合市财政局印发《邢台市市级公物仓管理办法(试行)》(邢服务〔202319号,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达到国有资产共享共用、降低机关运行成本的目的,截至目前,已调配给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公务用车平台资产53件,节省财政资金10.6万元;六是成资产评估、资产拍卖公司的框架协议公开招标,确定了10家资产评估、3家机动车鉴定评估、15家资产拍卖公司入围,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第二阶段比价时选用,收费标准从2%-5%压缩到了1左右,预计每年可节省财政资金100余万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日益完善和规范。

二、关于分类管理的答复

(一)闲置资产市场化处置。各单位上报的资产处置事项主要有国有资产报废、出租和拍卖。达到报废条件的国有资产仅剩残值,残值不足以支付评估、拍卖费用,且根据政策要求报废国有资产无需进行评估。未达到报废条件的国有资产处置主要是出租和拍卖,出租和拍卖的国有资产全部进行了评估,且以市场化方式进行了处置。

(二)关于闲置资产统一出租。各行政事业单位承担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国有资产所有权在各单位,且出租时间无法统一,短期内无法组织统一公开招租。

为达到国有闲置资产租金最大化,一是已经采取公开招租的方式;二是在充分需求调查的基础上,采取框架协议的方式确定了一批资产评估、拍卖公司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选择,最在限度压减收费标准,减少各环节的费用,增加国库收入。

(三)关于加强效益管理。市财政局为全市国有资产管理的主管部门,既承担制定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职能,又承担市级国有资产预算绩效管理的职能,为不断加强国有资产效益,我中心将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出台的《邢台市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规定,并积极配合争取将国有资产管理考核指标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巡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联合监督检查体制等。

 

邢台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31日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第十四届第三次会议第23号政协提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