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54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6-02 发布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79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李文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完善住宅功能、提升居住品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需要的重要措施,是重要的民生工程。2022年,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思路,我局结合上级部门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有关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条款,联合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等七部门对《邢台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细则》中的意见征询、审批流程等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同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简化审批流程的通知》,制定了《2022年邢台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考核评分标准》,督促各地全面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2022年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全省排名第五。
二、工作中采取的措施
一是完善配套政策。结合上级部门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有关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条款,修改完善了《邢台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细则》。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明确分管县级领导和牵头负责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方案、建立机制、统筹推进。三是畅通沟通渠道。各县(市、区)在政府网站、官方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布各地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具体负责加装电梯干部联系名单及电话,便于开展群众政策咨询、组织申报、纠纷协调等工作。四是引导企业投资。各县(市、区)建立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审批绿色通道、统一申报材料,推行联合审查。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不再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五是探索创新模式。鼓励各县(市、区)多渠道筹措资金,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并加大对“居民筹资自建”典型案例的 宣传和引导,将好的做法和经验提炼成操作指南,方便群众学习借鉴。
三、关于建议情况
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明确分管县级领导和牵头负责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方案、建立机制、统筹推进。二是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列入老旧小区改造季度、年度考核中,以加装电梯数量、出台补贴政策情况、措施出台情况、典型案例宣传方面为考核指标,对各地加装电梯工作推动情况进行考核加分。三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即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了“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简化审批流程,不再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简化审批流程,方便业主申请。四是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并给予政策和财政支持,可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多渠道筹措资金,推进加装电梯工作。五是督促各地加大宣传,通过典型案例,提高群众知晓度,提升居民积极性。引导各地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作用,及时妥善处理加装电梯工作中的异议,组织调解居民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化解纠纷。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指导各县(市、区)借鉴其他地市加装电梯好的经验和做法,多种方式筹措资金,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二是指导各县(市、区)尽快结合属地实际情况,出台县级财政补贴政策,推动加装电梯工作;三是继续强化加装电梯政策宣传,扩大群众知晓度,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居民加装电梯。
202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