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71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6-02      发布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93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郝丽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我市物业公司监督、管理机制、社区参与共同服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23年,为进一步明确物业管理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物业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水平,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规范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的目标任务,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十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和《邢台市物业管理条例》印发了《邢台市2023年物业管理提升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物业行业管理提升整治活动。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推动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区治理体系。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强化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为加快建立完善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聚焦群众关切的“急难愁盼”事项,聚焦群众关切,加强行业指导,推动务实创新,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居民群众满意度,制定了《邢台市2023年物业管理提升整治工作方案》,重点围绕党建引领、加大信息公开、强化信用监管、完善配套政策、夯实安全基础等8个方面开展全市物业管理提升整治工作。二是为进一步理顺物业行业党组织关系,按照市“两办”印发的《关于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要求,督促各县(市、区)建立完善本地监管体制机制,压实街道的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党建联建工作中的领导作用,推动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创新,从源头和制度上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督促物业企业落实服务质量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服务合同,提高服务质量,融入社区治理总体格局。三是指导各县(市、区)督促物业企业全面落实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制度,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设立物业服务信息监督公示栏,接受业主、社会和主管部门监督,开展物业管理服务评审晾晒,让物业企业的业务、服务、账务在阳光下运行。四是为规范物业管理招标投活动,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和物业管理行业的有序发展,结合住建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省住建厅《河北省城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管办法》和《邢台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起草印发了《邢台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督促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认真落实并规范物业招投标管理活动,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五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在全市开展物业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意识不强、群众反映问题处理不及时等问题,针对投诉频发或反映问题严重的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督查检查。六是认真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3年物业服务区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物业服务行业安全工作,全面落实物业服务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物业服务区域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三、关于建议情况

一是我局于2022年起草印发了《邢台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明确了由各县(市、区)住建部门依据《邢台市物业管理条例》认真落实并规范物业招投标管理活动,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并认真落实前期物业招投标、物业承接查验、物业合同备案及相关管理规定备案等基础制度,规范操作程序、明确资料清单、完善组织过程。二是为进一步规范企业服务活动和收费行为,有效遏制物业服务领域内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局联合市发改委印发了《邢台市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收费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了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在项目内显著位置,及时公布物业服务内容及相关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等信息,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三是按照《关于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邢办〔2020〕1号)文件要求,目前属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均已成立了物委会,增设物业管理员,负责处置各类物业矛盾和纠纷,并配合做好物业服务企业的绩效考核工作。同时,按照《邢台市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收费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目前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均已在辖区内显著位置,公布有关部门的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化解问题和矛盾的发生。四是我局每年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专项检查和创优活动,使物业服务专项检查和物业服务创优活动制度化。建立完善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系统,强化物业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将物业服务企业的不良行为及业主的投诉查处情况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对管理服务水平低、收费不规范、社会形象差的物业企业进行整顿,对拒不整顿或者整顿不力的企业纳入红黑名单,通过市场调节强迫其退出服务市场,严格要求各物业企业必须遵循“上岗必培训、培训上岗”的原则。五是督促市物业行业协会组织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以节日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先后开展了“春节送福”、“妇女节慰问”、“女神节插花”、“母亲节送康乃馨”等项活动,并建立空巢老人台账,适时到老人家里收拾家务,打扫卫生,代买购物,拉家常,说说话活动,真正做到志愿服务暖人心,提升物业与业主之间和谐共处。

四、下一步工作谋划

一是继续抓好物业服务行业管理。依法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按照《邢台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开展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的等级评定,依托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不断提高物业服务企业水平。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依据《邢台市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的处罚条款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二是加强党组织引领的作用发挥。加强物业管理中党的领导,遵循业主自治、专业服务、社区治理、政府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督促属地指导街道办、社区及时成立小区业委会,发挥党员引领作用,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建立以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物委会、业委会、楼门长等多方协商共治的方式,遵循业主自治、专业服务、社区治理、政府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推进小区管理与社区治理融合发展。

三是抓紧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文件。督促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修订完善物业服务等标准,认真落实前期物业招投标、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物业服务企业信息公示等内容,也要加强完善相关政策文件,全面推动《邢台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有效落实,不断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水平。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