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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1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5-31 发布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187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王俊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公司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为进一步明确物业管理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物业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水平,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规范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的目标任务,结合《邢台市物业管理条例》我局印发了《邢台市2023年物业管理提升整治工作方案》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物业行业管理提升整治活动。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推动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区治理体系。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强化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
二、关于建议情况
一是为进一步规范企业服务活动和收费行为,有效遏制物业服务领域内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局联合市发改委印发了《邢台市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收费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了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在项目内显著位置,及时公布物业服务内容及相关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等信息,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将物业服务企业的各类监管措施得到落实,构建物业服务企业的长效监管机制和优胜劣汰的市场淘汰机制,将物业服务企业信息全部纳入河北省物业服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监管提升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水平。二是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实施《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以后,我局积极与市发改委和省内其他兄弟地市沟通,并依据《邢台市物业管理条例》起草制定了我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并多次组织召集物业企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和物业主管部门等讨论研究,目前已完成了《邢台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起草工作。已将起草完善的《邢台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函告市发改委,作为调整全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参考依据,待市发改委起草完成并经市政府同意后联合印发。
三、下一步工作谋划
一是继续抓好物业服务行业管理。依法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按照《邢台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开展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的等级评定,依托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不断提高物业服务企业水平。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依据《邢台市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的处罚条款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二是抓紧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文件。督促各县(市、区)相关部门抓紧出台关于办理程序和减收标准的政策文件。同时,对前期物业招投标、配建物业管理用房、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物业服务企业信息公示等内容,也要加强完善相关政策文件,全面推动《邢台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有效落实,不断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水平。
2023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