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51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11-10      发布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179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王少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优化采暖季居民用电补贴,方便家庭用电取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按照职责分工,现就第四条建议答复如下:

一、意见建议内容。“四、取消煤改电名单限制,采暖季对所有社区和村镇实行统一优惠政策。”

二、工作进展情况。按照省政府工作安排,2017年,我市正式启动农村“双代”改造工作,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的原则和“以气定改、以电定改”的要求,全力以赴推进农村“双代”改造工作,截至2021年,全市累计完成农村“双代”改造任务145.1151万户,其中气代煤107.3234万户、电代煤34.2399万户、其他方式3.5518万户,平原农村地区基本实现“应改尽改”,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2022年以后,全省农村“双代”改造工作重心由“建设”转向“管理”,全力保障现有农村“双代”户安全持续运行。根据省发改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电采暖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普通电采暖用户在采暖期执行的电价标准与煤改电用户保持一致。群众可自愿申请执行峰谷电价政策,峰段电价为0.55元/千瓦时、谷段电价为0.3元/千瓦时,峰段为8时至20时,谷段为20时至次日8时。

感谢您对全市农村清洁取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所提意见建议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关切和诉求,我们诚恳予以采纳。今后,我办将继续发挥好“双代”统筹协调作用,会同各成员单位,紧盯问题抓整改,聚焦短板促提升,全面巩固农村“双代”改造成果,不断提升农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