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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邢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3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5-12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6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郭志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S322道路适当提高限速标准”的建议收悉,我局结合市公安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经查询相关资料,邢和线(S322省道)修建于上世纪90年代,全线于1999年12月建成通车。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邢和线滨江路至K11+109路段按照平原微丘一级公路设计,K11+109至K67+058路段按照山岭重丘二级公路设计。
市公安交警支队组织人员对S322省道进行实地调研,该路段坂上高速口至邢和线山西省界段道路部分路段位于山区地带,经过多个村庄,较为狭窄,通行状况较差。2018年、2019年,信都区交警三大队(原邢台县公安交警大队)等部门对S322省道限速进行研究,经多方论证,决定对S322省道部分路段限速40km/h,并设置了限速40km/h标牌。
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交通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邢台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