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17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6-04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8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邢政建议字〔2024〕第21

 

对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第1174号建议的答复

 

杨书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停车难修建城市立体停车场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通过系统谋划、多举措优化城区交通秩序,不断提高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水平,着力破解城区停车难问题,努力为群众提供便利,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和停车需求。

一、改造现有停车设施解决停车难题

我市在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过程中,实行“8+N”改造模式,其中,小区停车位也是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之一。在全省率先以吸引社会投资和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相结合的方式,筹集资金1.57亿元建设市区3个停车场项目,共计增加停车位740个有效解决周边老旧小区、商业区停车难的问题。

市自规部门编制完成《邢台市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年),健全了停车法律体系和标准体系。自规部门将加强规划管控手段,如有需求在符合相关规范的情况下,依法依规履行变更程序,防止随意变更用途。同时与住建、城管、交警等多部门加强对现有停车场所的整治,提高现有车位利用率,积极探索多种形式,多维度、多渠道推进停车设施建设。

二、落实政策规定鼓励发展立体停车

一是邢台市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印发《邢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中明确“鼓励项目建设地上停车楼,其建筑面积按1/2面积计入容积率,停车楼地面停车数量以标准层或单层停车数量进行计算”。市自规部门将强力推进该项规定的落实,以政策倾斜助力停车楼建设。二是市自规局制定《支持高品质住宅建设的措施》修编《邢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时,内容拟增加对老旧小区修建停车楼部分简化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推进停车楼建设的行政许可简便快捷。

、鼓励错时共享停车

2023年10月9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了《关于向社会错时免费开放邢台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的公告》,第一批开放单位有5家,分别是邢台市园林中心、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机关、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直属大队、邢台市广场管理中心、襄都区城管局。下一步,市住建、自规等部门将和市城管局一道继续推进主城区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内部车场错时免费停车的工作。

四、合理增加停车供给

公安交管部门对市区120条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进行全面细致摸排,遵照“应划尽划、科学规范、应设尽设、服务群众”的原则,施划停车泊位,有效缓解停车难题。市主城区归属交警管理的停车位共13742个,其中在30条路段设置了1200个限时潮汐停车位,在市区124处公共卫生间设置248个限时停车位(限时10分钟),在商场、医院、公园周边设置84处出租车落客点,上述点位均设置有停车引导标牌。2024年,公安交管部门再次开展全面摸排工作,新增正式停车位110个。

五、推进公共交通建设

为改善城市居民出行条件,缓解车辆出行停车难问题,我市不断加大投入,加快公交车辆更新和公交场站建设,鼓励群众乘坐公共交通出行。2022年至2024年4月底,累计更新购置450辆新车,市主城区先后建成大型公交场站5个、开展前期工作6个、新建公交站亭13个,新增公交线路10条、延伸优化调整公交线路11条。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解决停车难问题。一是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打造智慧型科技共享和管理平台,促进主城区停车资源综合应用。二是积极引导和鼓励有意愿有实力的第三方停车管理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参与立体停车场建设,争取多种立体停车位同时布局,积极推动智慧停车管理等方面工作;三是加强老旧小区摸排,对符合条件的小区道路实施单侧停车、单向行驶的形式,提高车位利用率鼓励有车库和地下车位的业主让车归位,对可利用地块合理施划平面停车位。四是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对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僵尸车,由交警、城管等部门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公共资源利用率。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24531

 

 

 

 

 

 

 

 

 

 

 

 

 

 

 

 

 

 

 

 

 

 

 

 

 

   发:郑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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