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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35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6-04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1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邢政建议字〔2024〕第29号
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353号建议的答复
张建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城区老旧小区建筑节能改造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辖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区面貌提升工作,市政府成立了以主管市长为组长的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多方合力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一、我市整体工作情况
(一)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情况。按照《邢台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安排,我市积极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截至2020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其中,城区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县城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70.55万平方米、农村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296户,改造形式均为外围护结构保温改造。
(二)围绕老旧小区改造推动建筑节能改造情况。2018年全面启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截至2023年底,我市已累计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提升1189个,改造面积1481.1万平方米,惠及居民15.96万余户。在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过程中,广泛征求意见,聚焦“楼道革命”“环境革命”,通过“河北省老旧小区改造”微信公众号或入户问卷调查、居民代表座谈等“线上+线下”的方式充分征求居民意愿,结合改造资金筹集情况,确保将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求优先纳入改造范围。同时,鼓励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同步实施建筑节能绿色改造。截至目前,围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造建筑节能面积30.57万平方米。2024年全市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9个,涉及7个县(市、区),建筑面积24.17万平方米,惠及居民1846户,计划改造建筑节能面积2.2万平方米。
二、下步工作
我市将进一步督促各地多渠道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加大财政投资力度,抓住政策窗口期,结合2024年改造资金需求情况,做好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相关债券资金(超长期国债、政府专项债券、一般债券)的申报工作,并结合资金筹集到位情况和居民意愿,同步实施建筑节能绿色改造。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1日
领 导 签 发:
联系人及电话:刘世乾 0319-3288661
抄 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