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154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6-04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16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邢政建议字〔2024〕第39

 

对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第1549号建议的答复

 

张建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建立市属高职院校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高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培养优秀高等职业人才,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前,我市仅有1所市属高职院校,暂未涉及差异化生均拨款相关工作。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并结合其他地市的经验做法进行了专题研究。

一、充分考虑成本差异。建立高职院校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应充分考虑办学成本的差异,充分分析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市域布局、办学规模、专业设置、师生比对于生均培养成本的影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优化高等职业教育财政投入结构,进而提高财政资金投入产出绩效,引导激励高等职业院校合理设置专业,更好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

二、强化绩效评价应用。建立高职院校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应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高职院校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体系,健全全过程绩效管理体制,加强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高职院校差异化拨款的重要参考因素。

三、加强经费使用监管。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进一步规范高职院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一是要求高职院校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学校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二是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探索高等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创新扶持路径,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有力推动高等职业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24531

 

 

   发:郑传记

联系人及电话:刘世乾  0319-3288661

        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