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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邢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2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6-07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80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关宏君代表:
您提出的“深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抓好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银企对接
沟通搭建政银企对接桥梁,进一步强化金融对我市农业领域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种植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着力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为农业生产引入金融活水。2024年以来,我局联合中国银行邢台分行、农业银行邢台分行、河北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邢台办事处等金融机构,共计召开银企对接会5场,邀请了156家农业企业及农业经营主体与金融机构一对一对接。通过几次银企对接会,共有74家农业企业及农业经营主体同银行达成融资意向1.95亿元,强化金融支农力度。
二、加快农村土地流转
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规政策,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河北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汇编,组织各县(市、区)学习,并要求各县(市、区)抓好相关工作落实。同时,加强土地流转政策指导,强化土地流转备案制度,引导农村土地流转不断规范提升。2023年,全市土地流转面积352.43万亩,土地流转率39.89%;规模流转(50亩以上)面积223.33万亩,规模流转率63.36%,规模经营(流转)主体数10891个,有力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步伐。
三、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一是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印发了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我市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方向,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量质并举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9722家,家庭农场6917家。目前有国家级示范社39家,省级示范社154家,省“十佳”示范社6家,市级示范社372家,市级示范农场600家。二是开展示范创建。推进全市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2023年新增市级示范社24家、市级家庭农场97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相关工作进行了培训指导。三是加强社会化服务创新。大力推进面向小农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积极探索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延伸服务链条,涌现出一大批各具特色、形式多样、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服务模式,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效衔接,为推进我市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四、持续开展人才培育
我市依托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信息进村入户等项目持续开展专业知识培训,近年来每年培训约1万人次。同时,积极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参加农业农村部每年举办的“全国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周”活动,开展线上线下农产品电商直播专题培训,培育智慧农业专业型人才。2023年10月10日至15日我市组织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等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100人在唐山刘现庄基地参加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乡村人才的产业发展和致富带富能力。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邢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