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邢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2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6-07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80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关宏君代表:

您提出的深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抓好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银企对接

沟通搭建政银企对接桥梁,进一步强化金融对我市农业领域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种植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着力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为农业生产引入金融活水。2024年以来,我局联合中国银行邢台分行、农业银行邢台分行、河北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邢台办事处等金融机构,共计召开银企对接会5场,邀请了156家农业企业及农业经营主体与金融机构一对一对接。通过几次银企对接会,共有74家农业企业及农业经营主体同银行达成融资意向1.95亿元,强化金融支农力度。

二、加快农村土地流转

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规政策,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河北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汇编,组织各县(市、区)学习,并要求各县(市、区)抓好相关工作落实。同时,加强土地流转政策指导,强化土地流转备案制度,引导农村土地流转不断规范提升。2023年,全市土地流转面积352.43万亩,土地流转率39.89%;规模流转(50亩以上)面积223.33万亩,规模流转率63.36%,规模经营(流转)主体数10891个,有力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步伐。

三、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一是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印发了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我市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方向,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量质并举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9722家,家庭农场6917家。目前有国家级示范社39家,省级示范社154家,省“十佳”示范社6家,市级示范社372家,市级示范农场600家。二是开展示范创建。推进全市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2023年新增市级示范社24家、市级家庭农场97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相关工作进行了培训指导。三是加强社会化服务创新。大力推进面向小农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积极探索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延伸服务链条,涌现出一大批各具特色、形式多样、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服务模式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效衔接,为推进我市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四、持续开展人才培育

我市依托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信息进村入户等项目持续开展专业知识培训,近年来每年培训约1万人次。同时,积极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参加农业农村部每年举办的“全国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周”活动,开展线上线下农产品电商直播专题培训,培育智慧农业专业型人才。2023年10月10日至15日我市组织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等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100人在唐山刘现庄基地参加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乡村人才的产业发展和致富带富能力。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邢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