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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80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6-07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96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靳莉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耕地保护责任落实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抓好落实。现结合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大棚房”、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排查整治,为做好全市耕地保护工作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组织开展“大棚房”问题排查整治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通知精神,2024年3月29日,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大棚房”问题排查整治的通知》,并督促各县(市、区)组织开展了“大棚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对辖区设施农用地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4月11日,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将《关于大棚房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经汇总,全市共排查设施农业3840处、园区26个、农业大棚10243个,未发现新增大棚房问题,有效遏制了“大棚房”问题的发生。
二、开展“非粮化”问题排查整治
针对粮食安全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多次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多次下发保障粮食安全的相关文件,对农田种植现状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组织相关县市区对市自规局移交的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和一般耕地“非粮化”问题图斑进行了核查上报。2024年组织相关县市区对市自然资源督察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移交的50个疑似耕地和基本农田“非粮化”图斑进行了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报市自然资源督察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三、加强宣传引导
市农业农村局督促指导各县(市、区)通过线上线下开展政策宣传,深入田间地头讲政策、发材料,充分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线上平台,让社会各界懂得什么是“大棚房”、“非粮化”及其危害。引导群众共同参与耕地保护,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下一步,我市将在继续做好相关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提炼工作经验,督促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切实落实部门工作职责,为我市耕地保护工作做出农业农村部门应有的贡献。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邢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