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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教育局 对邢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24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6-06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浏览次数:88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滕彦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高层次教师领头雁作用,带动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科学量化,落实待遇保障。现实来看,中高层次教师既承担着教学任务,也履行着行政职责,日常工作十分繁重。《义务教育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我局要求学校在绩效工资分配中要适当向中高层次教师倾斜,使他们的付出与收入成正比,提高其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激发中高层次教师的工作热情,焕发干事动力。
二、加强培训,打通上升渠道。鼓励中高层次教师参与教育实践和课题研究,通过“研、训”融合,构建专业发展矩阵,提升中高层次教师的研究能力和专业水平。建立培训资源库,通过开发培训课程和教材,打造精品课程,为中高层次教师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和交流平台。针对不同成长阶段的教师,提供相应的培训课程和专业指导,建立科学合理的培养体系,确保所有的教师都有自己的上升渠道和进步空间,增强教师工作的吸引力。
三、完善制度,健全激励机制。我市每两年组织评选表彰“德育先进工作者”和每年进行“优秀班集体”的评选表彰活动,均是针对优秀教师群体开展的激励活动。同时,市教育局还将逐步建立中高层次教师工作激励措施,包括职称评审、先进推荐和荣誉称号的授予,进一步优化中高层次教师的职称晋升制度,给更多的教师职称评聘开辟更广阔的空间。
下一步,我们将在加强发挥高层次教师领头雁作用,带动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方面创新工作形式,加大工作力度,以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