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邢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28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6-03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51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李莉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全市老龄化趋势和养老服务需求,聚焦城市社区居家养老短板弱项,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构建具有邢台特色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聚焦城市社区设施短板,加快推进社区日间照料设施全覆盖工作。一是补齐老旧小区服务场所。对于没有社区日间照料等养老服务设施或者现有设施未达到配套建设指标的老旧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由所在地政府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逐步进行配置。二是新建居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按照养老服务规划,以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日间照料等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由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统筹安排使用。三是加强监管。明确由县民政、自然资源等部门负责社区日间照料服务设施日常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对于擅自改变已建成的社区日间照料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用途、使用性质,或侵占、损坏或者擅自拆除养老服务设施的单位或个人,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截至目前,全市共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84家、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点512个,基本上实现了社区日间照料服务设施全覆盖。

二、创新发展模式,推动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深度发展一是“医中有养”作为破题之举。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站点。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加强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和安宁疗护机构建设,方便老年人看病就医。对村卫生室,通过托管、协议服务等方式与农村幸福院“联姻共建”,实现了“医养一体·两院融合”。二是“养中有医”作为关键一环。在具备内设医疗机构条件的养老机构中设置医疗卫生机构和护理站。推动养老机构改造增加护理型床位和设施,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养老机构,主要接收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老人。指导支持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服务,提高医养结合签约服务质量。目前,全市265家养老机构全部实现了医疗服务支持。三是“居家有约”作为有效手段。对近90万选择居家养老的群众,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对3万余名老人实行“一键呼叫”服务,通过一键拨通村医电话,及时提供医疗服务。对部分慢病老年人实行家庭病床服务,并把部分家庭病床服务费用列入医保报销范围。四是“失能有保”作为兜底之策。全市域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目前已实现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全覆盖。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约3.3万人。

三、加强综合监管,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规范化水平。一是积极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通过等级评定与运营补贴挂钩,引导和鼓励各类养老机构积极申报等级评定,倒逼养老机构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加强规范化建设。二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培训。用足用好国家职业技能培训优惠政策,制定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年度计划,采取集中轮训、岗位练兵、网络培训等多种方式,扎实组织开展市、县、机构三级培训。目前,已建立市县两级养老护理员详细信息台账,完成了全市2330名护理人员“岗位大练兵”、职业素养、技能提升培训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研究您提出的对策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思路,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