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邢台市十四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62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5-31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56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安素霞委员

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农村老年社会组织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老年社会组织乘承“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宗旨,以其非营利性、民间性、公益性、自愿性、组织性的特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特殊的作用。近年来,我市从老年人需求和特长出发,发挥老年社会组织的作用,积极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种有益的文体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在市民政局管理的市属社会组织中,老年社会组织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异常活跃,如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老教授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老年书画研究会等老年社团积极开展各类活动,发挥了重大作用。在基层社区社会组织中也涌现出一批以老年人为主要成员的文艺队、舞蹈队和体育类社团,大大丰富了社区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但目前我市农村老年社会组织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基础差,数量少。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研究您提出的对策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推动如下工作: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按照“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加强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加强与社区党组织的沟通交流,给予老年社团更多的关心支持。二是健全机制,激发活力。要建立健全老年社团组织管理的机构,落实好老年社团发展的相关政策。完善社区老年社会组织的备案管理制度,加强综合监管,加强业务主管部门和涉老管理部门之间的协作和沟通,集中优势,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使老年文体活动有章可循。增强老年文体活动的计划性,使群众性自发活动由无序到有序组织,使社团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三是注重引导,壮大规模。老年社会组织都是公益性质,要想取得进一步的发展,需要更加有利的外部环境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涉老部门一方面可以经常性举办老年社团工作交流座谈活动,加强各社团之间的交流与借鉴,探讨提高社团水平的方法和途径,帮助社团共同提高组织活动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老年文体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老年文化社团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所起到的积极作用。老年社团要积极组织会员面向社会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展示老年人良好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增强老年社团的凝聚力、吸引力和知名度,让更多的老年人参与到文体活动中来,从而为老年社团组织的生长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