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59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05-31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62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民进邢台市委:

贵委关于“关于降低我市离婚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婚姻是社会关系的基础,家庭是人生的港湾,作为人类社会中最基本、最普遍的一种人际关系,婚姻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婚姻质量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个人的幸福感和生活质量,还关乎着一个家庭的和谐与稳定。

针对近年来离婚率出现起伏的现象,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组织精干人员多次赴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进行走访调研,通过和服务对象座谈交流,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寻计问策、制订措施,主要做了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大婚姻法律法规普及力度织各县(市、区)姻登记机关印制30000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彩色宣传册,印制15000册《倡树婚俗新风建幸福家庭承诺书》,通过发放《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及文明婚俗宣传手册等方式,在社区、村(居)全面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人们对一夫一妻制度、夫妻相互忠贞相爱等婚姻思想的认识,增强人们的婚姻家庭的敬畏感、责任感和传统意识。使当事人领悟到婚姻家庭的责任,培养成熟理性的婚姻观念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印发《抵制高额彩礼、培树婚嫁新风倡议书》,倡导全居民摈弃陋习,树立婚事新办,文明节俭新风尚。推动)两委充分利用村广播、村宣传栏等农民群众身边的各类阵地加强正面宣传,积极选树、宣传农民群众身边的移风易俗先进典型,在镇办、村居公共空间广泛使用宣传标语、横幅、宣传画等,推动反对高价彩礼、反对婚丧大操大办、提倡文明节俭办婚礼等移风易俗观念深入人心。同时鼓励采用传统曲艺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宣讲移风易俗政策和举措,营造移风易俗良好社会氛围。

三、大力推行文明节俭婚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树文明婚俗,大力破除婚丧陋习,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要求村居进一步细化村规民约,出台约束性措施,建立完善了移风易俗落实机制。针对滥办酒席、天价彩礼、婚闹陋习、攀比炫富、铺张浪费等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要求各镇办、村居将反对高价彩礼、人情攀比、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写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让农民群众在婚丧嫁娶中的人情、宴席、彩礼等支出负担明显减轻,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得到更好弘扬传承,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等文明风尚更加浓厚。将《村规明约》和婚丧嫁娶标准具体化、细致化,各社区的红白理会成员积极发挥带头作用,发挥红白理事会组织作用,做到事有人管、办事规范,鼓励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通过教育、规劝、奖励等方式引导村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同时把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为己任,坚持节俭、简朴的原则和婚事新办的要求,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建立勤俭节约、文明高尚的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破旧立新,移风易俗,形成常态化。

四、做好夫妻双方的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婚姻登记机关家庭辅导室主阵地作用。贯彻“自愿调解优先”的原则,在离婚当事人中,夫妻双方只要有和解的可能,都不能急于办理,应极力消除双方的误会,也可采用“冷处理”的方式,使其冷静思考,慎重对待。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并且在调解工作未果的情况下,则应及时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故在调解实践中,正确应对离婚纠纷调处,处理好婚姻家庭矛盾,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既是时代对婚姻调解员的要求,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

五、加强家风家教建设。广泛挖掘身边好家风、好家教、好村训,引导居民积极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勤俭持家的传统美德,深入开展好家风、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活动,让居民学有榜样赶有标兵,从而促进家庭和社会的和谐。

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