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司法局对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8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06-11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87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邢台市工商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部署要求,将重点提案中所提建议纳入我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重点任务分工,并加强同市政协、市工商联沟通联系,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和提案办理。
(一)拓展入企扫码平台功能。完成入企扫码平台功能升级,自动将对象相同、时间相近的检查计划转为联合检查,减少入企次数。建立执法检查备案与扰企预警机制,对同一领域未合并的检查事项及超频次检查自动触发预警,大力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从源头上杜绝重复执法。
(二)组织开展入企扫码自查评估。组织各县(市、区)、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围绕入企扫码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自查,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查找不足深入整改。市执法监督局汇总相关数据并通过入企扫码平台进行梳理分析,对落实不到位的执法单位发送规范执法建议函,将入企扫码落实情况纳入案卷评查和执法人员考核内容,督促各级强化末端落实。
(三)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组织市县乡三级共一千余人集中参加中央组织部、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针对入企扫码平台升级版功能开展两次市县两级专题培训,并将培训课件及学习视频传给各市直部门及县司法局,确保市县两级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
(四)提升对企宣传实效。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入企扫码工作部署推进。印发《邢台市深化入企扫码执法模式重点任务分工》,督促各单位将入企扫码纳入普法内容,并通过办事大厅、审批服务窗口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级行政执法单位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政策规定以及入企扫码执法模式等纳入普法内容,督促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时落实“一案一普法”要求;通过部门协同、精准宣传、数字赋能,精准高效推送入企扫码政策,全面扩大入企扫码工作知晓率和执行率,合力营造环境适宜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吸引更多企业来我市投资兴业。
(五)公布涉企行政检查清单。组织市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及各县(市、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制定并公布涉企行政检查主体清单、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涉企行政检查频次上限、涉企行政检查标准、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和检查文书,明确检查主体、检查依据、检查事项、检查对象、检查方式以及是否跨部门联合检查等内容,未经公布的不得实施检查。
(六)规范涉企检查和合规指导。印发《邢台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涵盖规范检查任务、执法要求与保障措施。指导编制177项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依托158家企业设立联系点,开展110余场“伴随式”监督。
(七)持续推动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将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进行分工,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建立邢台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机制,成立邢台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及办公室,通过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线上监督、案卷评查、12345市长热线平台等多渠道发现涉企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扎实推进执法突出问题纠治,举一反三完善涉企行政执法制度机制,持续提升涉企行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
围绕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为重点,深入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持续提升入企扫码制度成效,持续提升经营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建设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强化入企扫码制度落实。督促每名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落实“入企必扫、无事不扰”要求,同时加大对执法对象的宣传力度,持续提升企业知晓率。市、县(市、区)执法监督局将继续发挥执法监督职能,会同纪检监察、12345热线等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对于不落实入企扫码以及随意执法、重复检查等问题,视情况给予提醒谈话、通报批评、暂扣或吊销执法证件乃至纪律处分,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全面规范涉企执法行为。
(二)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将入企扫码纳入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年度考试内容,做到人人会用、入企必扫。针对执法工作常见的各类场景、对象等,细化确定扫码要求,最大程度规范入企执法活动。
(三)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执法人员要主动向企业出示扫码结果,自觉接受市场主体监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在指出问题的同时帮助企业依法依规整改,助力企业健康发展;贯彻包容审慎监管理念,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要求,努力做到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