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体育局对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7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08-11      发布机构:市体育局      浏览次数:79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邢体提案字〔2025〕77号

 

邢台市体育局

对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77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邢台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民健身设施的规划建设,2021年出台了《邢台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该文件中明确提出: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

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开展全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现状调查,编制市、县两级公共体育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21—2035年),衔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明确各年度目标任务,聚焦群众就近健身期盼,加大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项目建设资金,重点建设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小型体育综合体)、公共体育场中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社会足球场、健身步道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2024年全市建设或提升标准化体育公园和小型体育主题公园22个,更新行政村(社区)新型健身器材43处建设乡镇(街道)多功能运动场、百姓健身房33个。市体育中心完工投用。

二、各县(市、区)已通过新建、改扩建、企事业单位场馆、学校场馆对外开放,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方法实现了全覆盖。我市所有公共体育场馆除疫情征用外,均能够按照省体育局印发的管理办法和《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按时向公众开放。下一步将结合有关政策措施,适时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

三、为了确保体育健身器材的正常使用,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自2012年起我们新采购的社区及公共体育场所室外健身器材均符合GB 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国家标准并通过国体认证(NSCC),器材保修期为8年,保修期期间正常使用状态下器材发生损坏或安全事故均有器材生产厂家负责维修和处理。社区内健身设施由于近年来健身设施需求量巨大,我们在全市近200个社区(居民小区)安装了1600多件健身路径,市级体育部门无法承担器材维修保养的人力财力的投入,所以居民社区健身器材我们是和居委会或者社区物业签订捐赠协议以捐赠的方式赠与社区,平时的维修保养由社区或物业完成,对于已到报废年限社区的健身设施,由居委会上报区级体育行政部门,我们分期分批进行更新。

四、2025年,市财政局统筹安排市级体育专项经费825万元,上级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转移支付至我市各县(市、区)3674万元,其中部分资金可重点用于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全民健身器材购置、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等,为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

该文件市财政局将不断提升财政工作水平,强化体育经费保障,持续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等资金支持,助推我市体育事业蓬勃发展。

 

 

邢台市体育局

2025年4月29日

 

 

 

 

 

 

 

 

领导签发:段丹丹 

联系人及电话:王丽萍  327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