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对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44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11-11      发布机构: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18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是否同意公开:

办理结果:A

邢医保提案字〔2025〕2号

 

邢台市医疗保障局

对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次会议第446提案的答复

 

李大东委员

提出的关于优化腰椎间盘突出症、颈椎病、肩周炎、网球肘等运动系统慢性损伤性疾病按病种收费制度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贵单位对我市医保工作的支持和关注,相关意见建议我们也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思考。我们将从完善收费标准制定和医保支付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加强宣传引导三个方面进行答复。

一、完善收费标准制定和医保支付管理

(一)科学制定医保结算标准

2021年,我市实行了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除精神病专科医院以及生育定额、异地外,全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结算方式均为按病种分值付费。医保在综合测算历史住院费用的基础上,按照“主诊+操作”的方式对数据进行聚类,形成了本地的病种目录库并进行科学赋值,有效解决了以往按项目付费下实报实销造成的基金和患者负担不断加重的情况,让费用支出更加贴近临床实际,也有效促进了定点医疗机构合理控费、规范诊疗。同时,我们还实施了精准化支付工作,对每月的结算数据进行疑点筛查,有效监测和审查低标准入院、分解入院和高套分值的情况,形成了日常结算规则和疑点数据分析的双重制衡,有效促进医院规范病种规范管理。从2024年结算情况看,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平均住院日为7.49天,相较2023年的7.6天下降了1%;次均费用由7163.75元下降至6529.61元,下降了9%;个人自负费用由2610.47元下降至2109.41元,下降了19%,有效减轻群众负担。

(二)实施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高效率推进我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工作。一方面,根据国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和省局逐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工作要求,市医保局按照价格管理权限,积极制定我市县级及基层公立卫生医疗机构指导价格,先后落地执行护理类、产科类、中医骨伤类等多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另一方面,根据省局统一部署,连年精确采集县级及基层公立卫生医疗机构动态调整相关数据,科学评估分析,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合理制定调整方案,重点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设备物耗占比的检查检验和大型设备治疗项目价格,调整范围涵盖中医骨伤类、诊察类、护理类、检验类等185个项目,逐步理顺比价关系,调控医疗服务价格总体水平,确保群众负担总体稳定、医保基金可承受、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可持续。

(三)加强基金监管

为加强对运动系统慢性损伤性疾病使用医保基金的监管,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市医疗保障局将做实日常监管工作,常态化开展疑点筛查核查。一方面用好智能监管系统。强化智能监管系统运用,每天零时开始自动筛查疑点信息,次日推送给定点医药机构,督促医药机构及时解释说明,对于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线上确认、线上扣款。另一方面,每月开展线下疑点筛查核查。按照省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安排,每月定期对省局筛查推送的基金结算数据进行核查,同时指导定点机构开展自查自纠主动退回医保基金,及时对异常数据进行监测和预警,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合理使用。

二、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一)质控中心层面

依托市级骨科等相关专业质控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对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症等运动系统慢性损伤性疾病诊疗规范进行系统培训,同时加强专业督导、检查,并依托质控信息化系统,对医疗机构工作情况进行日常分析、监管,指导各医疗机构规范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疗机构层面

提高医疗机构思想认识,强化机构本身对人才培养的重视程度,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加大人员培养力度。

(三)医务人员层面

指导医疗机构将医疗质量等指标纳入医院绩效考核管理,激发医务人员自身学习的能动性,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三、加强宣传引导

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系统性培训,通过近几年的政策解读、业务培训及座谈交流,引导医疗机构主动转变思路,从而推动医疗机构增收由量变向质变良好转型。同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加强对公众的宣传引导,引导患者积极配合按病种收费制度改革。

今后,我们将不断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相关配套政策和工作流程,以促进诊疗规范化、费用透明化、服务优质化为目标,持续推动医保、医疗、患者三方协同发展与互利共赢。再次感谢您的意见和建议,期待更多沟通和交流。

 

邢台市医疗保障局      

2025519       

 

领导签发:李文波

联系人及电话:赵芳芳  0319-2626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