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对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76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11-11      发布机构: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94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主题分类:其他           

是否同意公开:

办理结果:A

邢医保提案字〔2025〕5号

 

邢台市医疗保障局

对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次会议第764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邢台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关于破解居家养老资金困境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政策支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问题。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快建设京畿福地、老有颐养的乐享河北行动方案(2023-2027年)》,《邢台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不断促进养老服务能力提质扩容和均衡布局。

中央和省级下达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用于老年人福利、支持养老院建设、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等。市财政局联合市民政局出台了《关于市级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安排养老服务体系补助资金,用于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贴、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补贴等。

下一步,一是市财政部门积极配合市民政部门,积极争取上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和试点项目;二是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安排市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三是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二、健全保障机制,完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支持。

(一)为促进养老事业发展2019年长期护理保险在我市全面启动以来,连续三年纳入20件民生实事。2020年5月,被省委确定为第一批在全省复制推广的17项改革创新经验之一。自长期护理保险全面启动实施我市已超6.2万人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实现了“政府惠民生,失能群众有保障,医养机构增效益”的多方共赢,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印发《关于规范长期护理保险运行机制有关规定的通知》,明确鼓励居家护理机构依托已开展机构护理的定点机构开展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康复中心、医疗护理机构和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范围。同时,开展医疗专护、机构护理、居家护理业务全覆盖。

医疗专护(需入住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开设的专护病房提供长期24小时连续医疗护理服务30天以上的——由长护险基金按床日限额支付,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分为一级医疗机构每床日支付70元,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每床日支付90元,低于限额标准的,按照符合规定的实际护理服务费用支付。

机构护理(需入住定点护理服务机构30天以上的),由长护险基金按床日限额支付,每床日支付50元,低于限额标准的,按照符合规定的实际护理服务费用支付。

居家护理(需医护人员上门提供长期护理服务30天以上的),按照符合规定的居家护理服务费用的85%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月550元,服务标准由经办机构与定点服务机构签订协议时具体明确。

(二)为进一步规定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纳入管理工作,根据省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邢台实际,印发了《关于规范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纳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中对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纳入、机构运行管理以及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的监督都作了明确规定。

(三)为提高长期护保险政策知晓率,组织县(市、区)对长护险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一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长护险相关政策等内容;二是通过与社区合作,利用社区广播、户外宣传栏等宣传媒介,向居民普及长护险的重要性;三是定期组织长护险知识讲座,邀请专家为群众讲解长护险政策。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对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多种形式,确保广大参保人员了解长期护理保险政策。

 

 

 

邢台市医疗保障局      

2025519       

 

 

领导签发:李文波

联系人及电话:赵芳芳  0319-2626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