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商务局对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61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6-06-11      发布机构: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25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邢台市商务局

对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第614号提案的答复

 

张建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规范邢台市大型商超、企业预付式消费活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预付式消费作为当前消费市场的重要模式,在便利支付、促进消费、增强用户黏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部分领域存在的经营主体不清、资金监管不足、维权渠道不畅等问题,也需要各方面予以重视并推动解决。市商务局立足部门职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共同推动预付式消费领域规范发展。

一、市税务局会办意见

市税务局立足税收征管职能,积极采取措施规范预付式消费涉税行为。一是推行“支付即开票”服务模式,对大型商超及场内租赁经营者发行预付卡、预收资金的行为,引导其在预收资金时按照实际收款金额开具发票,并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对未发生实际消费即开具全额发票的,加强后续消费与收入确认的比对核查。二是依托税收大数据,对健身、美发、教育培训、冰雪运动等预付式消费重点行业的企业,加强纳税申报数据与发票开具数据的比对分析,对预收款规模与申报收入不匹配、长期零申报或低申报、频繁变更经营主体等异常情形,纳入风险监控名单,适时开展税务核查。三是编发涉税政策明白纸,向大型商超及场内经营者宣传预收款发票开具、收入确认时限、成本费用列支等税收政策规定,引导经营者规范财务核算,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的协作,推动建立预付卡发行备案信息共享机制;强化跨部门协同共治,对存在严重税收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全面推行“支付即开票”服务模式,推动大型商超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促进预付式消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市司法局会办意见

市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积极推动预付式消费领域普法宣传和纠纷化解工作。一是指导市律师协会组织资深律师,聚焦商超、教育、健身等预付式消费高发领域,深入经营场所、社区网格开展精准普法宣讲,通过以案释法解读《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款,同步推送风险提示和维权指引,强化经营者依法经营、诚信履约意识,提升消费者风险识别和依法维权能力。二是指导市律师协会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调解辅助、法律文书代写等全流程法律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渠道,推动矛盾在前端、基层化解,减少诉讼增量,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

三、市商务局下一步工作

市商务局将继续立足行业管理职能,会同市税务局、市司法局及市场监管等部门,围绕预付式消费规范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协同联动。配合推动预付卡发行备案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加强部门间信息互通与工作联动,形成监管合力。二是加强行业引导。引导大型商超及场内经营者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经营主体,规范预付式消费合同文本,提升行业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宣传服务。配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和消费提示,支持多元纠纷化解渠道建设,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市场秩序。

感谢您对我市预付式消费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6年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