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民政局对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55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6-06-01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79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邢台市民政局

对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次会议第550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邢台市委:

贵委提出的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助力乡村振兴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精准剖析了当前我市农村养老面临的现实困境、突出短板,从顶层规划、设施建设、服务供给、人才培育、保障机制、监督管理六个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站位高远、分析透彻、措施务实,完全契合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实际,具有极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一、强化顶层政策引领。将农村养老纳入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完善配套政策规范,明晰三级权责与监管标准。健全财政稳定投入机制,争取上级资金向偏远乡村倾斜,整合涉农、福彩公益等资金,提升使用效益,夯实制度资金保障。

二、完善三级服务设施网络。升级县级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打造区域养老服务综合体;全覆盖建设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发挥枢纽支撑作用;盘活闲置校舍、村部用房等资源,普遍建设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互助养老阵地,推广“党建+养老”“时间银行”等模式。

三、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建强乡村助老员和志愿者队伍。深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与养老机构医养签约合作,开展巡诊义诊、慢病管理和上门护理。落实税费减免、运营补贴等政策,引导社会组织、企业、返乡人员参与养老服务,推行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模式。加快智慧养老平台建设,实现健康监测、安全预警、服务对接等功能。

四、健全民生综合保障。稳步提高农村养老、医保待遇标准,优化高龄、养老、护理补贴政策,扩大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衔接长期护理保险。引导金融机构开发养老储蓄、理财、保险产品,依法稳妥探索农村资产养老新模式。落实家庭照护支持政策,弘扬孝亲敬老传统,巩固家庭养老基础作用。

五、从严规范监管评估。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服务质量、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全程监管。制定农村养老设施建设与服务地方标准,实行常态化第三方评估,以评促改、闭环提升,保障农村养老服务规范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细化举措、压实责任、逐项落实,持续健全城乡统筹、普惠可及、多元参与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以养老服务提质赋能乡村全面振兴。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邢台市民政局

20265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