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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对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6-08-11 发布机构: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92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邢台市医疗保障局
对政协邢台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邢台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建立我市长护险服务标准流程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一服务流程标准
统一服务流程方面,已重点落实了国家和省级文件要求。一是转发了《长期护理保险经办规程(试行)》《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管理文书(2026版)》等相关文件并参照执行,从制度层面规范了全市长护险运行;二是转发了《河北省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冀医保规〔2025〕2号),对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的纳入、运行管理以及监督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关于规范结算报销流程
为统一费用结算管理,我局重点推进了以下工作:一是按国家、省级文件要求,长护险从市级统筹层面开始,目前我局正在研究制定全市统一过渡文件;二是目前省医保部门正在开发医保信息平台子系统长护险模块功能,现已进入测试阶段,其中包含了长护险护理费用结算功能;三是指导各县(市、区)医保部门加快结算进度,加强统筹协调与时效考核,确保各方高效运转、及时结算。
下一步,我局将强化指导监管,确保经办机构按统一标准操作,杜绝差异。对标省级要求提升经办水平,并建立反馈机制动态优化,推动制度落地见效。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邢台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