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公报信息报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3-07      发布机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113     字体:[  ]

体裁分类:部门制度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和省、市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要求,
发挥政府公报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重要作用,进一步做好政府公报信息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政府公报信息报送范围。以市人社局名义制定的部门规范性文件。
2.政府公报信息报送程序。规范性文件制定单位要按照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程序,经征求意见、论证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通过、领导签发登记文号后,在公开发布前,将正式规范性文件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局政策法规科,由政策法规科及时送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供政府公报刊登。
3.政府公报信息电子版报送要求。电子版应与纸质版同步报送,要充分利用电子签名、电子水印等防护手段,确保电子版安全可信、不被篡改。
4.加强组织领导。局政策法规科作为政府公报信息报送的主管部门,配备联络员,专门负责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报送、联络协调等工作,并将政府公报信息报送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范围;办公室要做好公开属性审查、保密性审查工作,努力推动政府公报信息报送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联络员:滕万仓      联系电话:3690198 (传真)
电子邮箱:fgk_2019@163.com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