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务公开民主评议制度

发布时间: 2020-03-19      发布机构: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浏览次数:131     字体:[  ]

体裁分类:部门制度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第一条 为促进人防办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顺利开展,更广泛地接受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的监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政务公开民主评议活动由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综合科负责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和民主评议实施情况。

第三条 参与评议单位(人员)为市政府相关部门、服务对象、人民群众,基层人防以及人防系统干部职工代表。

第四条 民主评议主要内容

(一)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是否落实;

(二)单位领导是否重视和认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活动;

(三)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是否建立完善;是否落实到位;

(四)涉及人防管理职能的政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及时、准确;

(五)政务公开的形式是否灵活多样,切实方便有利于群众办事;

(六)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是否改进;

(七)工作人员有无利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受贿, "吃、拿、卡、要" ,敲诈勒索管理对象行为;

(八)工作人员有无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违法办事行为;办事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九)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处理,投诉处理是否及时落实;

(十)涉及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人防工程开发利用及人防宣传教育等服务性事项是否及时办理落实;

(十一)其他根据工作安排、上级部署需要评议的内容。

第五条 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的形式:

政务公开民主评议采取座谈会、咨询会或上门走访征求意见和发放评议调查问卷表,政府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进行,也可结合述职述廉、行风建设、绩效考评和上级部署的专项整治活动进行。

第六条 实施程序:

(一)研究制订计划,拟订评议方案;

(二)认真组织评议、汇总评议情况;

(三)研究确定评议等次。

(四)及时向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评议结果。

(五)归档立卷。

第七条 对评议中反映的问题,制订措施,及时整改,认真抓好落实。对好的做法经验,及时总结表彰,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