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0-03-19 发布机构:市气象局 浏览次数:112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部门制度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邢台市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根据邢台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是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快依法行政进程的迫切需要。推行政务公开,有利于扩大气象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开放度;有利于集中民智,促进科学决策;有利于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促进廉政勤政;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齐心协力,圆满完成气象工作目标任务。
二、指导思想
推行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是:以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构建 "阳光政府" 为目标,建立方便群众的服务机制、简捷快速的办事机制、遏制腐败的约束机制。通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改进政府机关的领导方式、施政方式和工作作风,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办事效率,使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三、组织领导
经研究,决定成立 "邢台市气象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
组 长:郭艳岭
副组长:陈 杰 杨永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协调、督办及日常工作。
主任:安娜
成员:杨晓丽 赵娜 杨洁 刘瑞璞 徐志勇
四、政务公开的内容
下列事项属对外公开的内容:
(一)市气象局机构职能及内设科室职能,领导人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等。
(二)市气象局行政职能、执法依据、职责范围、权限;收费项目及标准;
(三)内设部门职责、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下属事业单位职责、负责人、联系方式等。
(四)工作动态、重要会议、工作简报、工作快报等。
(五)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气象决策和重大气象改革举措。
(六)气象行政许可及气象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部门、内容、依据、条件、程序、标准、办理时限、办理结果及权力运行图等;本级气象行政处罚的事项及其依据和标准;行政处罚等七类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的七类行政行为指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备案、行政裁决、行政给付及其他类项目)。
(七)现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其相关文件依据。气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气象行政许可、气象行政处罚等。
(八)依申请公开审理的气象行政复议案件及办理情况。
(九)重大气象投诉举报和上访案件的解决情况及查处情况(需为举报者和上访案件当事人保密的除外)。
(十)气象工作五年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及其进展情况。
(十一)市气象局考试录用(聘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十二)气象公告、新闻发布会等。
(十三)其他应当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的事项。
未列入政务公开目录,但应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且本级机关不能准确判定是否能够公开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应向上级机关或邢台市气象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再予公开。
下列事项属对内公开的内容:
(一)局长办公会、专题协调会等会议确定的重要决策事项及落实情况。
(二)年度目标任务落实及考核情况。
(三)干部任用、交流、考核、奖惩情况、以及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下列事项属依申请公开内容:
未列入政务公开目录,但可以向社会公众或全局干部职工公开的其他事项,根据申请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初步意见报市气象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后公开。涉及保密或部分保密内容的,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和程序办理。
下列事项属不予公开的内容:
(一)属于国家秘密的。
(二)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导致商业秘密被泄漏的。
(三)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四)机关内部正在研究或者审议中的事项。
(五)与气象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执法活动或公平公正的。
(六)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
五、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安排
根据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做了具体安排(详见附表),请各部门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六、政务公开的程序
根据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安排,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拟公开的事项提出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遇有特别重要或对公开后可能会造成负面影响的公开事项,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集体审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七、政务公开的形式
根据政务公开内容的不同,可采取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予以公开:
(一)邢台市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气象局子站。
(二)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或者其他相关会议。
(三)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
(四)政务公开栏、公告栏、宣传册、公示牌、办事指南等。
(五)干部职工关心关注的重要事项,可通过会议纪要等形式在内部公开。
(六)其他形式。
八、政务公开的措施
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目标任务管理,作为部门和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明显的部门和有关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集体上访或严重后果的,由纪检组(监察室)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市气象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投诉记录簿和投诉信箱并对外公布。局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受理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投诉和建议。
九、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均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本部门日常工作抓好、抓实。
(二)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和政务公开工作程序,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三)公开的信息内容发生变化的,各相关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内更新公布。
(四)加强培训,提高工作服务水平。2015年,我局计划召开两次以上局政务服务工作会议,召开1次以上全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会议,邀请专家对信息采集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