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统计局值班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 2020-03-20      发布机构: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212     字体:[  ]

体裁分类:部门制度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值班人员职责

一、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制。由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值班人员、值班日期等。带班领导负责对值班人员到岗及履行职责、执行值班制度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协调处理紧急事项;督促落实领导同志对突发事件信息和重要情况的批示或指示。

二、值班人员要24小时在岗值守,不得擅自离岗。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不得将值班电话设置为呼叫转移。

三、值班人员要将值班期间发生的事项和处理情况在值班记录簿上进行详细记载。

四、值班人员收到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并向相关科室(单位)办理移交。对于涉密文件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五、值班人员遇到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汇报并及时处置。

六、做好防火防盗,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来电接听制度。值班人员应认真及时接听每一个来电(原则上响铃三声内须接听),文明应答,详细记录;重要事项应要求对方采用书面形式报送;基层单位及群众来电,比较明确的问题可直接答复,重要问题须经请示领导后按规范口径答复,必要时可帮助联系处理。

二、首问负责制度。值班人员接受外单位人员询问时,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且可当场办理的,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要主动告知或指引其至承办科室;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及时告知对方。

三、值班记录制度。值班工作要统一制作规范的值班记录簿并严格执行值班记录制度。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将发生的事项和处理情况在值班记录簿上记载。值班记录应字迹清楚、要素齐全、详细得当。突发事件的处置或重要事项的办理,按时间顺序(精确到分钟)如实记录处置或办理过程。

四、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须当面进行交接,交接班手续在值班室履行。

五、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值班人员遇到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报告。带领领导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并根据事件情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处置办法和是否需要上报及上报层级。须向上级部门报告的突发事件信息,须在事后30分钟内登入市政府应急平台综合应用系统进行汇报。

六、保密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外泄露涉密信息。使用电话、传真和计算机网络传递有关信息和批示文件,要区分明件和密件,密来密复,严禁明密混用。

七、值班通报制度。局办公室、机关纪委不定期对本局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对值班人员漏岗、脱岗以及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等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当事人要在局全体大会上做检查。必要时,由局领导采取组织约谈方式,提出整改要求。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给予党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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