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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统计局新闻发布会制度
发布时间: 2020-03-20 发布机构: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85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部门制度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为进一步规范统计新闻发布工作,根据省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布内容。主要是发布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结果和重大统计改革发展工作情况。
二、新闻发布时间。每年年初制定当年新闻发布会计划,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具体可根据统计工作需要确定。
三、新闻发布责任分工。新闻发布会由机关党委(新闻办)负责协调联系。发布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由综合科牵头,与相关业务科室(单位)及国家统计局邢台调查队共同负责新闻发布稿和答记者问的准备工作;发布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结果和重大统计改革发展工作情况,按照科室(单位)职责分工,由具体负责科室(单位)牵头,相关科室(单位)配合,负责新闻发布稿和答记者问的准备工作。
四、新闻发言人的设立。我局确定一名局领导为新闻发言人,具体负责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协调。每次新闻发布会一般情况下由新闻发言人发布相关数据并回答记者提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其他局领导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五、新闻发布的流程。省统计局反馈数据后或重大统计改革发展工作需发布进展情况时,由牵头科室(单位)协调相关科室(单位)负责撰写新闻发布稿和答记者问相关问题,机关党委(新闻办)将新闻发布稿经局队领导签字后,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市政府领导签批同意后,机关党委(新闻办)负责与市新闻办联系,确定发布会具体召开时间和地点等。发布会时间、地点确定后,机关党委(新闻办)在局办公室的协助下,具体承办新闻发布会的召开,并负责会后信息、情况上报等工作。
六、新闻发布的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新闻发布工作的领导,局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每年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至少一次专题学习或研究新闻发布工作。新闻发布工作由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新闻发言人为第一责任人,相关局领导根据新闻发布内容对具体发布会负责。党组书记、局长每年至少出席一次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和其他局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出席新闻发布会,相关科室(单位)按照责任分工落实好新闻发布会工作。
七、本制度由机关党委(新闻办)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