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规定及防控人员操作规范

发布时间: 2020-02-02      发布机构:市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114     字体:[  ]

体裁分类:部门制度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进从 "两不见面" 到 "全不见面" 改革,强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 "网办" ,强烈建议广大企业和群众采用网上申请或咨询,暂停线下窗口现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特制定如下规定及操作规范。
      (一)在 "河北政务服务网" 及邢台市行政审批局网站发布《公告》 "温馨告示" ,积极引导企业群众咨询申请通过 "河北政务服务" 办理。
      (二)对来大厅咨询或申请办事的企业群众,积极引导他们通过网上咨询或申请,现场发放《公告》 "温馨告示" ,引导企业群众网上咨询申请。
      (三)对办理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上级督查检查工作及其他确实需要进入大厅的,必须经带值班局领导批准,依据防控有关要求,由保安人员负责,按照以下步骤和规范操作:
      第一步,观察目测:负责安保的保安要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与来人始终保持在一米以上距离;观察目测来人是否佩戴符合要求的口罩;
      第二步,询问:
      1、来人公干?是否符合(三)三类情况;
      2、来人14天内有无湖北、武汉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14天内有无接触过来自湖北、武汉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人员;来人自测有无发热咳嗽;
      第三步,研判:来人符合(三)三类情况,14天内无湖北省、武汉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14天内无接触过来自湖北省、武汉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人员、无发热及咳嗽的填写登记表(内容另附);
      第四步,报批:由保安通过电话或纸质版报告办公室(上班时间)或值班人员(下班时间),由办公室或值班人员报告值班领导,经值班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如果不符合(三)三类情况的,发热咳嗽的,予以劝返(以上两步均须在大门外进行);
      第五步,保安必须对外来人员进行外衣及全身消毒(室外);
      第六步,测量体温。为保证测量体温的准确性,登记完毕后进入保安室休息在20分钟内进行两次测量(体温在37.3度以下)。
      第七步,经观察和测量无发烧、无咳嗽者方可进入。
      (四)对有发热等疑似情状况的,坚决禁止进入大厅,并立即报告疾控部门(12320);对不听从劝告无理取闹者,报警处理;保安人员对办完事项的无关人员劝离;门岗不间断消毒,保安要加强自身保护,佩戴口罩,勤消毒、勤洗手;要对办事群众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必要时可以请综合受理、审批等相关科室配合。
      (五)对工作人员凭工作证件进出登记并测量体温,发现发热及咳嗽的及时报告。
      (六)除公务和值班车辆外,一律(含自行车电动车)不允许进入院内。
      负责领导:张宝贵、刘彦怀
      责任科室:办公室、运行监督科、综合受理科。
      责 任 人:韩志岗、薛玉民、王永立
      具体负责人:马占军    
      队   员:陈建忠 栗延昆 李永波 赵会祥 刘英 陈建林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