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双创双服”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1-12      发布机构:市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232     字体:[  ]

体裁分类:部门制度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公安局、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班时间的意见》(国市监注〔2019〕79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开展 "三深化三提升" 活动的通知》(冀字〔2019〕2号)和《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个部门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冀市监发〔2019〕155号)部署,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对企业开办便利化的实际体验,努力打造更加公开透明高效的营商环境,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通知如下:
自11月12日起,将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其中企业设立登记与印章刻制并行办理,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初次申领发票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大力推广企业登记即时办结,推行电子发票应用,在重点行业和有使用需求的纳税人中加大电子发票应用。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全力以赴做好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构建更为便利的企业开办环境,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不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         邢台市公安局   
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