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宣传工作考核评比办法(2020修订)

发布时间: 2020-03-20      发布机构:市城市管理局      浏览次数:152     字体:[  ]

体裁分类:部门制度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为进一步加强局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各单位(科室)积极性与创造性,参照市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造宣传邢台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年度任务
根据业务量多少,分档确定年度任务:
 

类别
档次
名称
信息采用年度任务
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年度任务
备注
机关科室
--
综合科  人事科
绿化环卫管理  市政管理科 
公用事业科  直属单位党委
市供热办  执法监察科 
工程科    计财科  
法规科
各5篇
各50分
各2篇
共25篇
共50分
办公室负责牵头
局属单位
第一档次
园林局        城管支队
市政维护处    环卫处
各10篇
各100分
各25篇
各50分
办公室负责统筹
第二档次
七里河建管处
数字城管中心
建筑垃圾管理服务处
广场管理处
河道管理处
各8篇
各80分
各10篇
各20分
第三档次
市场中心 
消杀站
各4篇
各40分
各2篇
各5分

 
二、计分标准
参照市评分办法,根据信息类型及采用情况,确定计分标准: 
(一)信息类计分标准。(单位:分/篇)

           信息类型
记分项目
简讯
经验性文章
调研性文章
被局简报采用
2
5
10
被局主要领导批示表扬
4
8
15
被市级信息采用
8
15
20
被市领导批示表扬
15
20
25
被省级信息采用
20
25
30
被省级以上信息采用
30
40
50

注:一是问题建议类简讯,如被市级及以上机关刊物采用,按一般简讯分值的2倍计算二是能提供有效线索的,计0.5分/条。
(二)报道类计分标准。(单位:分/篇)

              版面
报刊名称
头版
头条
报眼
头版
其它
整版报道
1500字以上报道
其他稿件和图片
人民日报
50
40
30
25
15
10
光明日报、经济日报
40
30
25
20
12
8
中国青年报、工人日报、农民日报、法制日报、科技日报、中国建设报
30
20
15
12
8
6
河北日报
25
15
12
10
6
4
河北经济日报
20
12
10
8
5
2
燕赵都市报
15
10
8
6
4
2
邢台日报、牛城晚报
10
6
5
4
2
1
               位置
电视栏目
头条
提要
其它单发
非单条综合
中央电视台、电台《新闻联播》
50
35
30
10
其他中央电视台、电台节目
35
25
20
8
河北电视台:河北新闻联播
25
15
10
5
河北电台:河北新闻
20
10
6
3
邢台新闻联播、邢台新闻快报
10
4
2
1
邢台电视台:邢广新闻
5
2
1
0.5

 

 
20家及以上
10家及以上
5至
10家
不足
5家
图片
组图
新华社
(含音视频稿件)
30
20
10
6
4
10

注:一是中央、省级、市级其他媒体刊稿,根据其社会影响力酌情加分。二是按照计分标准,正面信息宣传报道加分,负面信息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相应减分。尤其是在媒体报道正面信息中要体现 "市城管局" 。三是在中央、省级主流媒体报道的,适时进行单独通报表扬。四是各单位积极向局办公室提供新闻线索的,适当加分。
三、考核评比
    实行 "月通报、季总结、年考核" 制度。每月对全局信息宣传工作进行一次排名通报,表扬先进,批评落后;每年底根据各科室、单位信息宣传情况,评出信息宣传先进科室、单位和个人,以及信息、宣传单项工作先进单位、科室,并给予表彰。各科室、各单位将每月信息宣传情况于下个月1号前(如遇节假日顺延)报局办公室。
    (一)信息宣传先进科室、单位。在完成年度任务的前提下,根据年度总得分排名,择优评选信息宣传先进单位、科室;根据省级以上得分排名,择优评选媒体宣传对上报道工作先进单位、科室。没有完成年度任务的,不能参选评先评优。特殊情况由局党组研究决定。
(二)信息宣传先进个人。年度信息宣传先进科室、单位各推荐1名先进个人;其他完成年度宣传任务的科室、单位各推荐1人,并根据个人得分分档排名,择优评定。
评出的信息宣传先进科室、单位,信息、宣传单项工作先进科室、单位,以及先进个人在全局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同时,考核结果作为局党组年终评选先进科室、单位和个人的重要依据,纳入局绩效考核。
本办法自2020年2月28日开始执行,原《信息宣传考核办法(2019修订)》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