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 2024-04-10      发布机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464     字体:[  ]

体裁分类:部门制度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改进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市政府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第三条 依申请公开是指只涉及部分人和事,不必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需要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行政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

第四条 依申请公开的内容: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原则上应该公开的,但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机密、应当公开但正在审议、讨论过程中的政府信息、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除外。

第五条 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一)受理申请机构

受理机构名称:邢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邢台市信都区守敬北路51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下午14:30--17:30)

联系(传真)电话:0319-2131262

邮政编码:054000

电子邮箱:xtty0319@163.com

(二)申请

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填写《邢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表样附后)。《申请表》可以在邢台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申请表》复制有效。申请人申请与个人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出示或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申请方式:

1.通过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通过电子邮箱申请。电子邮箱:xtty0319@163.com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邢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通过当面申请的,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

4.传真申请。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号码:0319-2131262。发送传真后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如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第六条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申请后应当及时登记,并根据下列情况给予答复或者提供信息:

1.属于已主动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但尚未主动公开的,应当及时向申请人提供其所需政府信息;

3.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按本规定第八条办理;

4.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5.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拥有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或者联系方式;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或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7.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第七条 对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的申请,本机关可以当场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的,应当当场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不能当场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

第八条 本机关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将答复或者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第九条 对应当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局应当无偿提供。本局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应当加盖本机关印章。

附件:邢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