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邢台市中心支行出台十八条措施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工作
发布时间: 2020-02-25 发布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邢台市中心支行 浏览次数:120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部门制度文件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人民银行总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及邢台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人民银行邢台市中心支行结合邢台工作实际,印发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邢台市中心支行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邢台市各县(市)支行、各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十八条措施,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金融服务工作。
一是利用货币政策工具,为金融机构做好防疫金融服务提供多层次资金支持。人民银行将利用再贴现、常备借贷便利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强对辖区内金融机构因支持疫情防控相关领域产生流动性需求的支持,建立货币政策工具办理 "绿色通道" ,简化审批流程、提升办理效率,打通货币政策传导途径,引导央行资金迅速投入防疫一线。
二是加大对涉及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信贷支持。各金融机构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优化信贷审理流程,对疫情防控涉及的基础设施建设、医药生产与研发、防护装备制造等领域给予信贷规模倾斜。适度提升不良贷款容忍度,对受疫情影响的交通、餐饮、零售、农业生产等相关领域企业不抽贷、不断贷。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冲击较大的企业,适度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规模,下调贷款利率,发挥好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和保障作用。
三是开通紧急拨付 "绿色通道" ,确保财政防疫资金及时划拨。人民银行邢台市各县(市)支行要加强与当地财政、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对应急拨款手续要立即办、马上办。各金融机构要开通紧急拨付 "绿色通道" ,建立国库支付应急机制,确保业务人员快速响应,业务系统正常运行,资金及时有效拨付。各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要及时汇划相关防疫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到账。
四是全力保障支付清算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确保疫情防控相关资金汇划及时高效。春节假期开通小额支付系统 "绿色通道" ,放开小额支付系统业务限额,各金融机构应及时调整限额参数,保证大额救灾资金及时划拨到位。
五是优化相关企业开户服务,强化支付服务保障。各金融机构应提升防疫物资生产、流通、采购企业账户开户效率,为相关企业的贷款发放及资金收付提供账户开户便利。对抗击肺炎疫情急需开立核准类账户的,可 "特事特办" ,立即办理,先行按实名制要求开户,事后核准,保证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到位。
六是保障现金供应安全充足,提升流通中现金整洁度。加大对医院、居民社区以及应急建设项目等重点部位的现金供应,保障病人家属、医务人员以及应急项目建设人员的工资和物资采购等方面现金需求。合理调拨发行基金,最大限度提高流通中新券比例,减少现金传播病毒风险。各金融机构要做好现金储存、业务办理场地及现金清分、钞箱(袋)等设备的消毒工作,结合实际,采用适当方式对回笼现金消毒后再清点、缴存。对医院等重点单位回笼的现金进行重点消毒、清点暂存,之后按要求统一处理。现金业务外包的金融机构要督促清分企业按照要求做好相应消毒和防护工作。
七是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会计核算工作。鼓励各金融机构在线办理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已上线ACS综合前置系统的机构原则上应通过线上办理各类业务;已开通线上还款功能的机构,原则上应通过线上进行再贴现还款。做好每日电子对账工作,保障每日账务核对一致。月初的纸质对账单,在疫情防控期间,可暂停领取,在保证准备金和财政性存款足额缴存前提下,相关月初报送的材料,在疫情防控期间可延迟报送。
八是做好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各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信息系统运维及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为金融服务提供安全可靠支撑。做好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和应急准备工作,发生网络或系统安全事件,要及时报告,稳妥处置。
九是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征信及其他金融服务工作。积极引导信息主体通过网银查询和自助查询获得征信服务,各金融机构要做好征信查询设备的运行维护和定时消毒,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和个人征信查询服务不间断。做好农村地区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的消毒和防疫工作,切实保障业务人员和客户的健康安全。
十是对于邢台市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各金融机构可按照 "特事特办" 的原则,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切实提高办理效率。
十一是对于境内外因支援此次疫情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各金融机构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便捷办理资金入账和结汇手续。暂停实施需开立捐赠外汇账户的要求。
十二是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由经办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抽查。
十三是疫情防控确有需要的,非金融企业借用外债限额等可取消,实施一次性外债登记,并允许借用外债的签约币种与提款和还本币种不一致。外债登记手续可通过 "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 (http://zwfw.safe.gov. cn/asone/)线上申请办理。
十四是各金融机构应当密切关注个人用汇需求,鼓励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业务,金融机构可先行办理,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邢台市中心支局报备。
十五是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各金融机构要发挥行业优势,主动配合并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和服务时段,提供及时有效的金融服务。要加强营业网点、办公场所的卫生防疫管理,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设备设施,定期对经营场地、营业柜台、自助服务机具等设施进行清洁消毒。
十六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各金融机构要发挥自身优势,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客户端等渠道,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和健康教育力度,引导从业人员、金融消费者积极应对、科学防控,增强防范意识和社会信心。
十七是加强自身防护工作。人民银行邢台市各县(市)支行和各金融机构要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管理和健康监测,聚焦营业网点等人员密集区域,重点做好员工个人防护,将疫情防控要求落细落实。
十八是人民银行邢台市各县(市)支行和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认真落实地方政府关于疫情应对的各项要求,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