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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民政局将“五公开”“政策解读”融入办文办会制度
发布时间: 2020-03-25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12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部门制度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根据市政府要求,要把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 "五公开" )和 "政策解读" 融入到本机关办文办会程序,为落实此项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将 "五公开" "政策解读" 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
(一)落实到办文程序。各科室以邢台市民政局名义拟制公文时,应在办文笺及办文系统中固定设置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环节,即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三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将政策解读要求融入到办文程序。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含解读材料)要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二)落实到办会程序。以邢台市民政局名义召开的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各类专题会议,应在处理笺及办文系统中固定设置会议是否公开、公开的形式等环节,随文一并报批。
二、 "五公开" "政策解读" 融入办文流程
(一)承办审核。办公室在收到各科室的要求以市民政局名义印发政策性文件的报批文后,审核重点:一核代拟稿是否标明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其中一项,并随公文一并报送;如公文按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的,查阅是否附有法定的说明理由。如不符合这两条的,按退文处理。二核公文是否有政策解读方案,如没有的,按退文处理。三核重大行政决策类上报公文是否体现了公众参与性,即上报材料中是否体现调研研究、咨询协商、专家论证、公众评议、部门会签、合法性审核等程序。未体现相关内容的,按退文处理。
(二)办理。办公室审核无误后,按公文程序办理。重点审核送审稿公开属性及解读方案,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原则,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报批。公文文稿(政策文件、解读方案)经规范性审核后,按程序报分管领导审批。
(四)印前复核。公文文稿经领导批准后,由承办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印前复核,签字确认。
(五)送印。承办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印前复核确认后,方可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