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乡村振兴局政务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 2022-03-26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578     字体:[  ]

体裁分类:部门制度文件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为切实做好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原则
1、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公正、内外有别、注重实效、方便监督的原则。
2、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不宜公开的内容外,政务公开应包括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个方面。
二、公开内容
1、重大事项决策,包括:中长期扶贫开发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等。
2、政策措施公开,包括扶贫资金项目公开、扶贫政策解读、贫困人口识别退出等内容。
2、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
3、机关职责、工作职能和范围,办事程序和要求、办事时限和结果等。
4、机关服务承诺,以及违纪的投诉途径、处理办法等。
5、对本机关干部职工公开的主要内容: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2)干部职工考核、任免、奖惩和出勤等情况;
(3)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的开支情况;
(4)大宗物品采购和分配使用情况;
(5)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公开形式
1、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在三楼楼梯口设置固定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布本单位对外公开内容,随时公开职工关心各项内容。
2、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公开新政策、新法规以及扶贫资金项目规划等。
3、根据实际,通过机关全体会、民主生活会、职工代表座谈会、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座谈会等形式,通报干部职工关心的问题。
4、利用市乡村振兴局微信群公开本单位职工关心的学习资料、内部通报、内部管理制度等。
、公开程序
办政务公开的内容,由机关各科室提供,填写《政务公开审批表》,由科室负责人、主管主任签字后,报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审核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之后由综合科负责公开,并将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备案,统一归档,保存备查。
、基本要求
推行政务公开,是加强机关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此,各科室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必须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原则,必须把便民、实用、实效放在工作首位。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要求的扶贫开发有关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一律都要对外公开。具体要做到:一是要突出重点。凡运用职能权力办理与社会、相关企业及贫困群众利益相关,贫困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甚至腐败问题的权力运行环节都要实行公开。二是要讲求时效。政务公开时间要与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三是要易于操作。政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真正做到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