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9-04      发布机构:市城市管理局      浏览次数:195     字体:[  ]

体裁分类:部门制度文件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1.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制度要求,各项财务收支活动应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2.各项支出应以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报销,及时办理结算手续。

3.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4.财务人员要各司其职互相制约认真组织会计核算,办理会计业务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将会计账、证、表等资料分类装订立卷归档。

二、报销结算制度

1.日常开支报销要件:由经手人签字的正规发票或原始单据、合同或协议、上级通知文件

2.会议费报销要件: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3.培训费报销要件:培训审批文件、培训通知人员签到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4.强制公务卡报销按照邢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公务卡、差旅电子凭证报销平台使用的通知》要求,公务人员必须办理公务卡,公务活动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

三、采购制度

1.政府集中采购。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最新版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

2.物资采购。购买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订阅书报杂志等均应由经办部门提出计划,采购部门按办公用品配置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3.会议、培训。由会议、培训组织部门负责按照邢台市财政局《邢台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邢台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统一办理

4.车辆运行维护。机动车辆相关业务实行定点管理

四、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账面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实物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管理账卡。

2.使用部门负责保管好所使用的固定资产,每年进行清查盘点,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核对使用情况。

3.为确保财产物资在储备、使用过程中安全无损,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进行不定期的抽查盘点工作,对财产物资的使用人变更情况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