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清单
发布时间: 2020-12-31 发布机构:市民宗局 浏览次数:139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主题分类:民族、宗教
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 ||||||||||
单位: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公开 | 依申请公开 | |||||
1 | 机构信息 | 基本信息 | 1.机构名称 2.联系方式 3.办公地址 4.办公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 | √ | ||
2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1.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5.依申请公开渠道或平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 | √ | ||
3 | 双随机一公开 | 双随机一公开 | 1.抽查事项清单 2.抽查计划方案 3.抽查检查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 | √ | ||
4 | 建议提案 | 建议提案 | 1.可公开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 2.本单位办理建议提案总体情况及重要工作进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 | √ | ||
5 | 政策文件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1.决策草案及说明 2.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或者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 | √ | ||
6 | 法律法规 | 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 | √ | |||
7 | 政策文件 | 行政规章 | 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涉及的主要行政规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 | √ | ||
8 | 行业部门文件 | 以市委、市政府、部门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或其他政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 | √ | |||
9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 对上级或本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 | √ | ||
10 | 规范性文件备案 | 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 | √ | |||
11 | 规范性文件清理 | 1.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情况 2.已修改、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 | √ | |||
12 | 政民互动 | 回应关切 | 针对涉及本部门本行业的热点舆情发布的回应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 | √ | ||
13 | 咨询、投诉、举报、建议 | 1.留言板 2.投诉举报电话 3.回复选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 | √ | |||
14 | 新闻发布 | 新闻发布会 | 1.国家相关部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涉及本行业的新闻发布会 2.本单位召开的各类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和新闻吹风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 | √ | ||
15 | 重点领域信息 (由各部门根据部门职责确定) | 权责清单 | 1.经相关部门核定的权力和责任清单 2.权力运行流程图(有则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 | √ | ||
16 | 重点领域信息 (由各部门根据部门职责确定) | 财政资金 | 1.财务预决算报告 2.“三公”经费信息 3.政府采购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 | √ | ||
17 | 事项办理 (行政许可) | (共9项)1、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审批;2、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3、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审批;4、开展宗教教育培训;5、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批;6、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7、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超过十万元)审批;8、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宗教活动临时地点审批;9、编印、发送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或者印刷其他宗教用品审批。 | 事项的基本信息、办理流程、设定依据、办理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 | √ | ||
18 | 事项办理 (行政处罚) | (共11项)1、对违反《河北省清真食品条例》的处罚;2、对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或者干扰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正常的宗教活动的处罚;3、对擅自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处罚;4、对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活动场所已被撤销登记或者吊销登记证书仍然进行活动的,擅自设立宗教院校的处罚;5、对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赠的处罚;6、对擅自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朝觐等活动的,或者擅自开展宗教教育培训的处罚;7、对为违法宗教活动提供条件的处罚;8、对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或者骗取钱财等违法活动的处罚;9、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罚:(一)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的;(二)宗教院校违反培养目标、办学章程和课程设置要求的;(三)宗教活动场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未建立有关管理制度或者管理制度不符合要求的;(四)宗教活动场所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将用于宗教活动的房屋、构筑物及其附属的宗教教职人员生活用房转让、抵押或者作为实物投资的;(五)宗教活动场所内发生重大事故、重大事件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六)违反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违背宗教的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七)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境内外捐赠的;(八)拒不接受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10、对宗教教职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罚:(一)宣扬、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进行恐怖活动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二)受境外势力支配,擅自接受境外宗教团体或者机构委任教职,以及其他违背宗教的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境内外捐赠的;(四)组织、主持未经批准的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举行的宗教活动的;(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11、对违反条例规定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投资、承包经营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处罚。 | 事项的基本信息、办理流程、设定依据、办理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 | √ | ||
19 | 事项办理 (行政确认) | (共1项)公民民族成分变更审批 | 事项的基本信息、办理流程、设定依据、办理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 | √ | ||
20 | 其他事项 | (共2项)1、宗教教职人员担任或者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的备案;2、宗教教职人员的备案。 | 事项的基本信息、办理流程、设定依据、办理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政府网站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