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2021年修订版)

发布时间: 2021-07-20      发布机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190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邢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2021年修订版)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
对象

主动
公开

依申请公开

1

机构信息

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
2.联系方式
3.办公地址
4.办公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 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部门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2

法定职责

依据“三定”规定确定的本部门法定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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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领导简历

1.姓名
2.职务
3.工作分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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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内设机构

1.机构名称
2.主要职责

3.联系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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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下属单位

1.单位名称
2.负责人信息
3.主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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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1.政策

2.信息公开指南
3.信息公开制度
4.法定公开内容
5.信息公开年报
6.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或途径)
7.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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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双随机一公开

双随机一公开

1.抽查事项清单
2.抽查计划方案
3.抽查检查结果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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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



8

建议提案

建议提案办理

1.可公开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
2.本单位办理建议提案总体情况及重要工作进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河北省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邢台市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承办要求》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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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行政规章

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涉及的主要行政规章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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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行业部门文件

委、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或其他政策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委政府及部门文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工作的指导意见》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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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13

政策解读

对本部门印发的重大政策文件的解读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部门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14

新闻发布

新闻发布会

1.委、政府召开的涉及文化和旅游行业的新闻发布会
2.本单位召开的各类新闻发布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及时公开

部门网站

■政务新媒体



15

重点领域信息

规划计划

行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部门网站

■政务新媒体



财政资金

1.财政预决算报告
2.政府采购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邢台市人民政府网站



16

事项办理
(行政处罚)

(共14项)对违规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对违规从事印刷企业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对违规从事电影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对违规从事广播电视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对违规从事文物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对违规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行政处罚对违规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对违规开展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对违规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行政处罚对违规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的行政处罚对违规开展旅行社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对违规从事导游服务人员的行政处罚对违规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的行政处罚对违规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每类事项的基本信息、办理流程设定依据、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部门网站

■信用中国(河北邢台)



17

事项办理
(行政强制)

(共1项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行政强制

每类事项的基本信息、办理流程设定依据、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河北政务服务网



18

事项办理
(其他行政权力)

(共3项4A级景区初审推荐省级旅游度假区初审推荐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前置审查

每类事项的基本信息办理依据申请材料特殊环节基本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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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事项办理
(公共服务)(共14项

(共13项导游证查询全国导游考试查询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信息咨询旅游重要参考信息网上发布及咨询服务文化旅游活动指南公共图书馆公益性培驯服务公共图书馆举办公益性讲座服务公共图书馆举办展览群众文化艺术公益辅导培训及展览服务图书馆信息文化馆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服务文化馆信息查询旅游统计信息发布

每个事项的基本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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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事项办理(行政确认)

(共5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组织推荐评审认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组织推荐评审;对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组织推荐;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的组织推荐评审认定;3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

每类事项的基本信息、受理条件、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常见问题、收费标准、办理材料目录、办理结果样本、法律援助、办理结果、评价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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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事项办理(行政奖励)

(共4项)对在艺术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作出突出贡献的营业性演出社会义务监督员的表彰;对营业性演出举报人的奖励

每类事项的基本信息、受理条件、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常见问题、收费标准、办理材料目录、办理结果样本、法律援助、办理结果、评价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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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事项办理(行政检查)

(共8项)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开展考级活动的监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监督;对娱乐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监督;对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监督;对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监督;对导游人员的监督;对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监督;对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监督

每类事项的基本信息、结果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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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应及时列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