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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2011年公开承诺
发布时间: 2011-05-30 发布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2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市场主体,现将我局2011年重点工作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一是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2011年全市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22560套,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提供房源保障。
二是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对市区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核、退出管理程序进行调整和规范,在全省率先推行 "诚信申请,立等受理" 管理模式。只要低收入家庭做到诚实守信,当场发放住房保障申请受理确认书,在入户调查,采集影像资料的基础上,引入监督机制,让社会监督介入资格申请、审核、准入、退出的全过程,真正做到住房保障工作阳光、透明。
三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以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承诺守法经营为前提,以规范房地产市场为主体,推行 "拿地挂号,服务当药,规范为主,源头治理" 监管服务模式,建立服务档案,从根源上杜绝房地产开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营造房地产市场 "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的良好氛围,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四是进一步强化物业管理工作。大力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加大对无人管理旧住宅小区的引导、宣传力度,促使其实现物业管理、居民自治等形式的管理,改变小区脏乱差的现状,全面提高群众居住环境。
五是强化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核准,申请人提交资料齐全的,立等可取。
六是强化交易登记管理工作。办理房产买卖、抵押、赠与、继承、互换、析产、兼并、改制等交易手续,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房产初始登记、房产变更登记、房产转移登记、房屋他项权(抵押登记)登记,符合办理条件规定的,立等可取。
七是全面推行 "一手交房、一手交证" 工作。在市区新建商品房建设项目全面实施的基础上,逐步向县(市)延伸,实现全市所有新建商品房项目 "一手交房、一手交证" 。
八是继续做好公房管理工作。做好公房出售审核工作,加大直管公房售后维修力度。凡属维修范围,符合维修条件的,从报修之日起,小修3个工作日完成,中修7个工作日完成,大修15个工作日完成。
九是进一步加大违诺责任追究力度。机关和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相关业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违诺责任:
1、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而不受理的;
2、对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未能一次性清楚告知必须补正全部内容的;
3、未在规定或者承诺时限内完成办理事项的;
4、不按规定公开办理结果的;
5、不告知不予受理、审批的具体明确理由的。
违诺责任追究方式:1、给予直接责任人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2、取消评先选优的资格;3、组织处理(包括诫勉谈话、调离本岗、降职使用、责令辞职、免去职务等);4、党纪、政纪处分;5、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监督电话:225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