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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见证取样及检测机构业务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9-15 发布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18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市建〔2011〕156号
邢台市建设局
关于举办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见证取样及检测机构业务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各施工、监理单位:
为了确保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尤其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工程质量,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和《河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管理规定》(冀建质〔2010〕229号)等有关规定要求,邢台市建设局决定举办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见证取样及检测机构业务知识培训班,现就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
(或施工队长)、质检员、监理公司总监、土建工程师。
2、邢台市检测机构法人、技术负责人、实验员。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请各单位于
心,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培训内容
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见证取样,检测行业业务知识,并颁发见证
取样证书。
四、有关要求
1、培训对象必须参加并按时报到,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2、学员报到时,请提交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培训结束时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见证取样证书,
4、未取得见证取样证书人员不得从事见证取样工作,检测单
位也不接受无证人员送检的试样。
5、请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协助做好组织报名工作,将参加学习人员名单汇总后报市建设系统培训中心。
联系人:张健 联系电话: 2130535 131319001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