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旅游局机关行政管理若干制度
发布时间: 2016-01-28 发布机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2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邢台市旅游局
机关行政管理若干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管理行为,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树立机关良好的办公形象,制定机关行政管理若干制度。
一、机关秩序管理制度
(一)工作纪律
1、机关上、下班时间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2、上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下班的,处室工作人员要提前向科室领导请假,科长要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告知本处室工作人员,局级干部要向主要领导请假并告知局办公室。
3、工作时间外出应及时报告,报告办法按前款规定执行。
4、外出参加会议或活动时,各科室须留一名工作人员值班,特殊情况必须科室全体人员外出时,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经主要领导批准,同时告知局办公室。
5、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不串岗,不脱岗,不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
6、每月迟到、早退超过3次,或无故旷工1天的,予以批评教育,在年度考核评定等次时,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无视上、下班工作制度,经常迟到、早退的,在年度考核评定等次时,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二)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在会议开始前5分钟(重要会议在开始前10分钟)到达会场并就座。会议召集人或承办科室负责组织签到点名,并于开会前向主持人汇报签到情况。
2、会议期间一律将手机设置为静音或关闭状态,不得将与会议内容无关的报刊杂志带入会场,不能玩手机游戏、随意走动、交头接耳和大声喧哗,保持会场肃静。
3、遇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会场的,应向召集人或承办科室报告。
4、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对本科室人员负有遵守会议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责任,并率先垂范,加强管理。
5、必要时,在会议结束时清点人数,对未经允许中途退场的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二、值班工作管理制度
(一)值班时间分工作日和公休日、节假日三类。工作日和公休日由机关全体干部轮流值守,局级干部轮流带班;节假日按照有关规定轮流值守,局级干部轮流带班。
(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公休日及节假日上午8:30交接班。因出差不能值班由值班人所在科室主要负责人在本科室调整,对无故不值班者,予以通报批评,误事者追究当事人和所在科室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负责接听电话;收转市委、市政府、省旅游局以及其他有关部门送达的文件和信函、传真;负责有关事项的沟通联络、上报相关信息等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情况登记表》。接到文电或遇紧急情况,要如实记录来电的单位、时间、姓名、联系方式、内容及处理结果。如值班期间没有来文、来电或其他紧急情况,要填写 "无事" 或 "正常" 。
(五)接其他部门和单位紧急电话,要通知局办公室负责同志或相关科室负责人。如遇突发性重大情况要同时报告带班领导。
(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准擅自离岗,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准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值班期间接触的文电内容。
(七)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室卫生清洁工作,做到地面无烟头纸屑;墙面不乱贴乱钉乱画,桌面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床上用品无明显污迹。
(八)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室会客,不得占用值班电话聊天。
三、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机关工作人员要了解和掌握消防知识,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二)在办公楼内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确保良好状态。
(三)用电线路可靠,并经常检查,严禁随意乱拉用电线路。
(四)严禁在档案室、文印室、财务室吸烟和使用明火。
(五)严禁在办公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无关的杂物。
(六) 机关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切断办公设备电源,人走灯息。
(七)外单位人员进入,第一发现人要严格询查。
(八)财务室存放的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工作人员离岗时,必须锁好保险柜,关好门窗。
(九)档案室、文印室、财务室等重要部位,要经常检查门窗的牢固度,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文件资料等入柜加锁,门柜钥匙要妥善保管,对重要文件当天收回机要室。
(十)对于因疏于管理、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公务车辆使用及驾驶人员管理规定
为了适应工作需要,更好地服务全局,结合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一、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一)局领导及各科室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实行集中管理,车辆使用顺序:局重大活动安排、重要工作、局领导用车、科室用车,各科室因公用车需及早告知办公室登记,办公室根据情况尽可能每天上午10点统一安排,避免重复派车。
(二)车辆出市需提前一日填写出车登记簿,按程序审批交办公室统一安排。外出200公里以外或出差3天以上者,原则上乘坐其它交通工具。
(三)车辆修理事先向办公室报告并填写车辆维修单,到指定厂家进行维修,司机要做好监修工作。
(四)车辆用油实行油卡付帐,油卡由办公室统一充值,一车一卡,对号入座,各车油卡除本车不得用于其它使用,以便各车及时核算车辆耗油指标。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时,需报请办公室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二、驾驶员管理
(一)司机要热情服务,保持好车辆内外清洁卫生。
(二)要严格执行局劳动纪律,司机不能无故安排出车或擅自将车交于他人驾驶。司机出车必须经办公室批准,严禁擅自出车,如擅自出车,对其批评两次无效者,将作出停车、停发补助处理,报局领导根据情节作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司机本人负责。因身体健康状况或家庭事情等原因需请假的,按局请销假制度执行,期间扣除司机当日补助。
(三)工作时间不能喝酒,因喝酒影响正常工作的,一经发现将作出严厉批评,司机本人要写出书面检查,如再次出现将作出停车、停发补助的临时处理,报局领导根据情节作严肃处理。酒驾属违法行为,为此禁止司机酒后驾车,如发现司机酒后驾驶车辆,办公室将对司机作出停止工作和停发补助处理,报局领导根据情节作严肃处理。
(四)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司机要勤检查保养维护车辆,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不得违章驾驶,发生违章驾驶所产生的费用由司机本人承担,因违章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司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五、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一)公务接待活动统一由办公室管理,要本着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应在定点饭店或机关食堂安排工作餐或自助餐。陪餐人员根据来宾人数严格控制。
(三)严禁借公务接待公款吃喝、铺张浪费和请客送礼。
(四)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六、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使用局党组印章,由党组书记审批。
(二)使用局机关行政印章(含钢印),由局领导审批。其中,以旅游局名义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涉外工作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时,由局长审批。
(三)使用办公室印章,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印章使用工作的副主任审批。
(四)使用人事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按照人事、财务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使用其他科室印章,由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批。
(六)任何人不得再空白介绍信、白纸、空白单据、表格和复印件上加盖印章。
(五)所有印章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严格使用审批手续,做到用印安全;局机关印章(含钢印)由办公室负责保管。
(六)对于伪造和非法使用印章者,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办公电话使用管理制度
(一)办公电话由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装,各科室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安装,私自安装的电话办公室不予负担安装和通讯费用。
(二)办公电话使用管理由各科室负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控制本处室通讯费用。
(三)办公电话仅限于机关公务活动,使用时要注意长话短说,尽量减少通话时间,严禁占用电话聊天;私人事务请使用本人手机。
(四)严禁使用办公电话查询信息或拨打声讯服务台,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使用者自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