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旅游局关于做好汛期及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5-04      发布机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6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邢台市旅游局

关于做好汛期及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为做好今年汛期及暑期的旅游安全工作,确保旅游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汛前汛期及暑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及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汛期及暑期特点制定周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认真部署夏季旅游安全工作,近期要对各项旅游基础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各种旅游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旅游安全生产措施,做好汛前汛期及暑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各景区要加强汛期及暑期的旅游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在易遭受雷击的游览区域加设避雷装置和警示牌,遇到雷雨天气,要对游客进行疏导,防止洪涝灾害及泥石流、滑坡等带来的危害,根据情况及时关闭相关的设备设施。

三、各旅行社要做好汛期及暑期的旅游交通安全等各项工作。各旅行社在组(接)团之前,应制定详细的行程安全方案,并对陪同及导游人员加强旅游安全教育。汛期行车时要提醒司机注意交通安全及减速慢行,在途经危险路段或游览水上项目时,要提醒游客注意安全,对老龄和学生团队应当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随时清点游客人数,确保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各旅游星级饭店要针对汛期及暑期易发生安全生产故障和问题的部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特别是要加强游泳池、制冷系统、供电线路、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应急广播、各种火源、电源和食品的安全检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消除各种安全生产隐患。

五、各级县(市、区)旅游局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旅游安全预警方案、应急救援预案,健全自然灾害预防和救助体系,制定和完善汛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工作,及时通报汛期工作情况,切实抓好自然灾害的预警预报,各县(市、区)旅游局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专报制度,及时掌握安全动态,确保信息畅通,重大事项要随时报告。坚持做到坚守岗位,靠前指挥,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有效处理。    

联系人:何学珠    联系电话:5212011

特此通知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