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承德市连续发生伤亡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12-19 发布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4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市建〔2011〕177号
邢台市建设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承德市连续发生伤亡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当前国庆节临近,市第八次党代会正在召开,做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十分重大。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和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的有关部署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本辖区内和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
二、切实推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深入开展。今年,国家、省、市安委会提出在各行业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按照《邢台市建设局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通知》(市建〔2011〕154号)要求,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作为今后督查的重点,督促这些企业和项目认真 "补课" ,重新修订完善工作方案和计划。要组织 "回头看" 再检查,有针对性地抽查部分企业和项目,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取得实效。
三、切实加大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力度。要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辩识及登记建档情况,深基坑及高大模板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情况,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检测备案登记情况,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管理等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附:《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承德市连续发生伤亡事故的通报》
二0一一年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承德市连续发生伤亡事故的通报
冀建安〔2011〕577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最近一段时间,我国重特大事故频发。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各地采取坚决措施,全面加强以交通、煤矿、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工作。目前,我省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呈多发势头,尤其是承德市近期连续发生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截至
目前,大多建设工程项目,尤其是市、县(区)重点工程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将进入冲刺阶段,做好今后一段时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要。为进一步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监机构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及时治理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等制度,严厉打击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本地区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
二、各施工企业、施工现场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每个员工、每个岗位、每个环节,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全面推行项目承诺制,就做好本项目施工安全向主管部门做出承诺。要安排足够的监管力量,切实加强节假日、双休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管理盲区和空白点,认真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止违章作业行为。
四、要进一步强化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农民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五、要按照 "四不放过" 的原则,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瞒报、谎报、拖延不报事故的行为,对因没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而造成事故发生、并承担主要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加大企业和个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