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供销合作社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8-07-23      发布机构:市供销社      浏览次数:53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打造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政政府,按照《2018年度市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就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公开常态、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以政务公开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 "放管服" 改革,助力 "双创双服" 活动开展。
(二)目标任务。通过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构建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形成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我社政务服务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
 1、落实 "五公开" 原则,拓展公开范围 "五公开" 融入公文办理程序。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拟制公文时,必须按照保密审查程序进行保密审查,明确界定该文件的公开属性,即 "此件公开发布" "此件不公开" "此件依申请公开" 等,随公文一并报批;确定为 "此件不公开" "此件依申请公开" 等属性的公文,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报批前送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
二、 公开主要事项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一是落实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利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加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化其他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二)推进重大决策,规划类信息公开
对不属于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重大决策信息,规划信息,计划类信息及时公开。
(三)推进人事类信息公开
对中层科室、社属单位负责人任前公示;公选、公招人员公招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公务员招考、录用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及时公开。
(四)推进财务类信息公开
对采购指标,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投资、财政预算、决算执行情况;三公经费、专项经费;收支管理;社会救助;债权债务等情况公开。
(五)推进便民服务,互动交流信息公开
对便民服务工作地址、工作时间、服务承诺;信访接待制度,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在线举报监察室及邮箱等情况及时公开。
三、健全机制 
(一)严格公开标准。
1.全面彻底公开。对应当公开的事项要做到全覆盖,全方位公开。
2.主动及时公开。把握公开主动权,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和群众期待。
3.细化条目公开。对能够细化的事项要分类到具体科目,方便群众监督。
4.适时动态公开。根据形势变化和工作进展情况,第一时间更新公开内容,保持公开 "新鲜度" 。
(二)完善公开体系。
1.完善政务公开体系。积极参与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建立市社网、电子屏、公开栏同时公开体系。
2.拓宽政务公开方式渠道。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公报和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布政务信息;利用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公告栏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方便群众查阅。
(三)加强制度建设。
1.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完善服务内容。
2.健全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基层群众意见建议,及时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规范、方式和办法,确保不留死角、死面。
3.健全完善高效透明的政务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标准,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
4.健全完善便捷实用的民意收集反馈评价机制。综合运用新闻媒体、问卷调查、意见箱等形式,征集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并向群众公开反馈。
5.健全完善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抓紧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具体办法,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突出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供销社成立以张利成主任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有关科室和单位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科室和单位要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严格按照 "谁管理、谁公开" 和 "谁负责、谁公开" 的原则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主体、落实人员、细化措施、扎实有序地推动工作进展。
(二)加强督导检查。政务公开办公室要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领导不重视、进度缓慢、工作没有效果的单位或科室严肃追究责任,并责令限期整改。要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相关科室和责任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特点,加强分类指导,通过召开现场会、组织观摩学习等形式,推广宣传政务公开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工作全面开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宣传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评价权。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