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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优惠互助,诚信使用圆梦安居
发布时间: 2020-10-26 发布机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54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发放的住房贷款,具有利率低、还款方式灵活等优点。因住房公积金具有互助性的特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贷款方面有以家庭为单位,每户可享受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的情况下不允许办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等规定,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做出相关承诺。
近日,住建部监管平台监测出我市多名缴存职工在邢台市域内及邢台市域外同时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出现这个问题主要是因为住房公积金数据尚未实现异地联网,一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掌握其他地市公积金中心职工的相关缴存、贷款情况所致,需要通过住建部搭建的全国监管平台进行监测。其中一名柏乡县缴存职工赵某是柏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一名职工,在柏乡县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又通过异地贷款的形式在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经了解该职工对公积金贷款政策不了解,在石家庄有购房需求且公积金贷款有利率低的优势,选择了在石家庄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经过市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沟通,职工本人了解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后,第一时间将在柏乡县的公积金贷款结清。“之前不了解公积金政策,在石家庄买房走公积金贷款觉得利率低很划算就用了,没想到不符合政策,我马上还清,公积金这么好的政策我享受到了,也决不挤占别人的权益”职工赵诚如是说。以诚信为本,有互助性质的公积金贷款,合理使用,不违规挤占他人使用权利,在全社会构建讲诚信的良好氛围,圆所有职工安居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