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东新区行政审批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 2020-12-27      发布机构:市高新区      浏览次数:167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服务指南
办理依据1、《食品安全法》
2、《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4、《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申报材料1、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生产主要设备、
3、设施清单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4、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办事条件《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 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 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办结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时间及地址法定工作日:10
邢东新区行政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