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治政府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0 发布机构: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36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市依法治市办:
一年来,邢台市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全面落实《邢台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坚决贯彻执行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树牢依法行政理念,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扎实推进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精神为纲领,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规范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强化宪法、民法典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统计法治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坚持政治引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制定印发了《2020年全市统计法治建设要点》和依法行政责任清单,把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现实考验,进一步增强法治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紧迫性。
(二)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统筹推进
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河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把统计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一以贯之。党组书记、局长达占文坚持对统计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民法典、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计法律法规等11次,党组专题研究统计法治建设的相关内容4次,及时发现、研究、解决全市统计系统法治建设方面的问题。
二、强化法治宣传和培训,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
(一)深入统计法律法规宣传
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习。积极申请推动市委市政府党政领导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以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的学习,不断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氛围。3月7日,邢台市委9届第111次常委会议专题学习了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文件精神;3月17日,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防范和惩治统计弄虚作假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9月17日,邢台市9届市委召开第135次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市统计局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数据真实性的汇报,9月24日,市政府召开第57次常务会议,学习了《河北省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听取市统计局专题汇报,并研究制定全市数据质量整改措施。二是督促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为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发放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并传达了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石家庄市经济普查违法违纪案件的通报,要求各相关部门扎实做好传达学习,深刻认识统计造假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三是确保学习覆盖到基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也纷纷组织开展习近平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进行统计违法违纪案件通报学习,开展警示教育,确保学习效果覆盖到乡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四是坚决做到统计系统学深学通学透。市统计局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大会集中学习、周一夜学、个人自学等方式,全面深入的学习,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政令的政治意识和法治观念。10月21日,市统计局邀请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局领导对20个县(市、区)主管统计工作的政府领导、统计局局长,市统计局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做专题授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部分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通报传达国家、省今年查处的一系列统计违法案件。在年度定报工作期间开展“统计普法全覆盖”活动,进行统计法治培训,签订诚信统计承诺书,提高了统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统计工作的能力。六是积极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中,深入开展企业送法活动,为企业发放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页(册)300余份,将普法宣传渗透到统计工作的每个环节。七是结合重大普查普法宣传。2020年是人口普查年度,市统计局结合人口普查工作,采取入户普法,发放宣传资料,推动统计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公共场所。在《邢台日报》开辟专栏,在市区8块电子屏播放公益广告,在市区所有公交车和3000辆出租车播放标语口号,在掌上邢台手机客户端开辟专题,大力宣传人口普查。9月23日,联合襄都区共同举办了第十一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暨邢台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11月1日,市委书记钱三雄、市长董晓宇分别在住处参加人口普查登记,登记结束后,钱三雄、董晓宇就人口普查发表简短讲话。同日,举办了邢台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启动仪式,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强致辞。
(三)疫情防控普法宣传
一是强化疫情期间重要诀策部署学习。党员通过报纸、电视、微信等方式,自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二是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宣传。为我局包联督导的东庞、章村、邢东三个社区和拖北小区红军楼住宅区积极解决疫情防控用品,制作并悬挂了疫情防控宣传标语条幅,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三是积极组织参与了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的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及网上有奖知识竞答活动。
(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专题化
充分发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重点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送法入企、送法入村,条幅宣传、挂图宣传、电子屏滚动宣传等方式强化宣传效果,举办了宪法宣誓仪式暨宪法专题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宪法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增强。结合《民法典》出台,开展了民法典进社区、进村庄活动,利用市局电子屏幕滚动播出《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组织了《民法典》法律顾问专题讲座3次。结合2020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采取了大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挂图、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强化宣传效果。深入开展信用宣传,积极参加邢台市“6·14信用记录关爱日”暨“诚信邢台”创建宣传活动启动仪式。设计统计信用宣传展板,发放统计诚信建设宣传资料,促进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加强权力的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
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完善决策和公开流程,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权力的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
(一)行政决策程序更加规范
一是决策规范化。市统计局严格按照《邢台市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邢台市统计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制度,制定邢台市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严格按照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强化合法性审查。对于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项目,由局政策法规科全程跟进,并积极咨询市司法局关于决策流程规范有关问题,确保我局重大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二是决策民主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对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及时予以答复。对涉及全局行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严格按照流程,由党组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充分发扬民主,提升党组班子议事决策水平。三是决策法治化。落实法律顾问聘请制度,聘请法律顾问1名,严格执行《邢台市统计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要求,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性事务提供合法性、可行性意见建议,对决策项目的风险和法律保障等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和对策措施,对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等方面逐一审查,确保决策程序的合法性。
(二)统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
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印发《邢台市统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成立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完善《邢台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邢台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邢台市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及时将统计执法信息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在执法过程中做好过程记录,对行政处罚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三)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和文件精神,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落实备案审查和清理制度,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并实施定期清理,我局2020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目前也没有正在运行的规范性文件。
(四)进一步深化政务信息公开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对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调整修订,明确了公开方式及渠道、公开程序及审批流程,把政务公开内容和责任分解到具体单位,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二是对政务公开、统计行政执法公示、统计违法举报等公开事项进行了完善、规范,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和统计信息,强化社会监督。三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大力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做好舆情处理工作,对涉及统计部门的舆情及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解释说明,依法作出处理并及时进行反馈。
(五)法律顾问制度有效贯彻落实
聘请了河北甲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曹强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每年签订合同明确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工作方式、权利义务、聘用期限、费用支付、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内容。2020年,曹强律师多次积极参与我局涉法事务、合同签订等事项的法治审核,对统计干部职工在做《民法典》专题讲座3次。
(六)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加强
2020年,我局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案件,为豫东市场拆迁户申请片区房价数据我局无法提供,导致拆迁户提请市政府进行行政复议,我局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对复议案件进行答复,未发生行政诉讼和败诉案件,未发生原行政行为被复议机关撤销、确认违法、变更、责令履行、责令重作等情形。在开展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时,未发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未落实法制审核现象。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经常性开展统计法执法检查。一是健全执法监督队伍。在市委市政府支持下,在省统计局的指导下,2020年11月28日,市委编办正式批复同意市统计局成立统计执法监督局。二是认真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按照省统计局和市双随机办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全市双随机执法检查,年初制定抽查计划,对“两库一单”施行动态化管理,严格按照操作流程抽取执法人员和检查单位,2020年,对宁晋县等17个县(市、区)的59家工业企业开展了双随机执法检查,并对有关内容进行了事前公开事后公示。三是巩固统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成果。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印发《邢台市统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成立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完善《邢台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邢台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邢台市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及时将统计执法信息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在执法过程中做好过程记录,对行政处罚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四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行政执法保障。对统计执法人员进行执法业务能力培训,召开案件评查会,开展专项法律法规和文书制作培训。2020年,邢台市6名同志通过了国家局统计执法检查证培训考试,目前全市共有45名持证人员,建立了执法人才库,可以有效保证我市统计执法工作开展。
五、2021年工作重点
2021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统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科学谋划,主动作为,狠抓工作实效。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持续推进统计依法行政。做好各项法治建设方面工作,依法组织开展统计工作,加强统计调查、统计资料的管理,依法履行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能,依法规范统计工作各个环节和流程,依法开展统计涉法各项工作,坚持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涉法服务作用。
(二)持续推进中央有关统计改革重要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意见》《办法》《规定》精神,深刻领会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支持和配合统计工作,旗帜鲜明反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三)持续做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国家、省、市重要工作任务的宣传,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统计支持。
邢台市统计局
2020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