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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司法局 邢台市财政局 关于市本级罚没许可证年检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11-25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135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根据《河北省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01〕第7号、省政府令〔2014〕第2号修正)的规定,市司法局和市财政局对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罚没主体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对具有行政罚没主体资格的49个单位所持有的罚没许可证(正本)和其内设机构或派出机构所持的187个罚没许可证(副本),进行了年检。现将年检情况公告如下:
年检合格的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行政审批局、市教育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襄都分局、市公安局信都分局、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统计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气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烟草专卖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工信局、市国家密码管理局、人民银行邢台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邢台市中心支局、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冀中监察分局、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邢台海关。
罚没许可证是行政执法部门领取罚没票据、实施罚没行为的资格证明。凡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单位不再具有行政罚没主体资格,继续实施处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拒绝,并可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邢台市司法局 2188803
邢台市财政局 221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