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 2022-01-14 发布机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1452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邢台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邢台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于2018年1月开始,按照“国家统一制作底图,地方实地调查,地类在线举证,县、市数据库建设,县、市、省、国家检查严控成果质量,省级核查验收、统一分发成果”的工作模式,严格执行国务院统一制定的分类标准和调查规范,全流程严格质量管控,经过初始调查和统一时点更新两个阶段,全面完成调查任务。历时三年,汇集了95.44万个调查图斑,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现状情况。
现将全市主要成果数据公布如下:
耕地59.92万公顷(898.85万亩)
水田0.001万公顷(0.02万亩);水浇地50.31万公顷(754.69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83.96%;旱地9.61万公顷(144.14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6.04%。
主要分布情况
耕地主要分布在宁晋县、威县、南宫市、隆尧县和临西县5个县(市、区),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的45.49%。
园地9.04万公顷(135.56万亩)
果园8.54万公顷(128.14万亩),占园地总面积的94.53%;其他园地0.50万公顷(7.42万亩),占园地总面积的5.47%。
主要分布情况
园地主要分布在邢台县(信都区)、威县、沙河市、临城和内丘县5个县(市、区),占全市园地的77.96%。
林地面积25.33万公顷(379.92万亩)
乔木林地9.10万公顷(136.50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35.93%;灌木林地4.23万公顷(63.48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16.71%;其他林地12.00万公顷(179.94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47.36%。
主要分布情况
林地主要分布在邢台县(信都区)、沙河市、内丘县、临城县4个县(市、区),占全市林地的63.21%。
草地2.89万公顷(43.35万亩)
邢台市不涉及天然牧草地和人工牧草地,只涉及其他草地,面积为2.89万公顷(43.35万亩)。
主要分布情况
草地主要分布在邢台县(信都区)、临城县、沙河市、内丘县4个县(市、区),占全市草地的86.96%。
湿地0.56万公顷(8.45万亩)
湿地类型中只涉及内陆滩涂,面积为0.56万公顷(8.45万亩)。
主要分布情况
湿地主要分布在邢台县(信都区)、沙河市、内丘县、南和县(南和区)4个县(市、区),占全市湿地的97.90%。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8.60万公顷(279.07万亩)
城市用地面积为1.09万公顷(16.36万亩),占城镇村及工矿用地总面积的5.86%;建制镇用地面积为2.63万公顷(39.40万亩),占城镇村及工矿用地总面积的14.12%;村庄用地面积为14.02万公顷(210.32万亩),占城镇村及工矿用地总面积的75.37%;采矿用地面积为0.68万公顷(10.25万亩),占城镇村及工矿用地总面积的3.6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面积为0.18万公顷(2.74万亩),占城镇村及工矿用地总面积的0.98%。
主要分布情况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宁晋县、邢台县(信都区)、沙河市、威县和南宫市5个县(市、区),占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42.03%。
交通运输用地3.79万公顷(56.83万亩)
铁路用地面积为0.16万公顷(2.44万亩),占交通运输用地总面积的4.29%;公路用地面积为1.82万公顷(27.36万亩),占交通运输用地总面积的48.15%;农村道路面积为1.80万公顷(26.92万亩),占交通运输用地总面积的47.37%;机场用地面积为0.01万公顷(0.11万亩),占交通运输用地总面积的0.19%;管道运输用地面积为0.0002万公顷(0.003万亩)。
主要分布情况
交通运输用地主要分布在邢台县(信都区)、威县、宁晋县、南宫市和沙河市5个县(市、区),占全市交通运输用地的46.85%。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83万公顷(42.51万亩)
河流水面面积为1.21万公顷(18.21万亩),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的42.84%;水库水面面积为0.27万公顷(4.11万亩),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的9.67%;坑塘水面面积为0.30万公顷(4.57万亩),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的10.75%;沟渠面积为0.65万公顷(9.70万亩),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的22.82%;水工建筑用地面积为0.40万公顷(5.92万亩),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总面积的13.92%。
主要分布情况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邢台县(信都区)、临城县、沙河市、宁晋县和巨鹿县5个县(市、区),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市水域的48.15%。
“三调”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的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的国土利用状况,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布局;要坚持系统观念,尊重自然规律,因地制宜;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持续提升土地开发利用效率。
进一步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三调”成果是编制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切实发挥“三调”成果的基础性作用,为加快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强宏观调控和推进科学决策提供强有力的重要数据支撑。